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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包办养兄妹成夫妻 仅有兄妹情诉离获准
发布时间:2012-02-14 11:14:45
光明网讯(通讯员 罗来庆)
养兄妹在父母的包办下结为夫妻,但双方婚后仅有兄妹之情,没有建立起真挚的夫妻感情,在妹妹离家出走两年后,哥哥向法院起诉离婚获准。2012年2月14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离婚案,一审判决准予原告熊某军与被告熊某红离婚。
法院查明,被告熊某红是个弃婴,从小被原告熊某军的父母抱养并抚养长大,在原告熊某军的父母包办下,俩人于2006年登记结婚,并生育一子。由于原、被告之间只有兄妹之情,且婚后也未建立起真挚的夫妻感情,夫妻常为家庭琐事吵闹,感情不好。自2009年6月起,被告熊某红便离家出走,至今下落不明,夫妻分居生活至今。 法院认为,原告熊某军与被告熊某红经登记结婚,属合法夫妻关系,应受法律保护。但双方之间只有兄妹之情,婚后也未建立起真挚的夫妻感情,且被告熊某红自2009年6月起便离家出走,下落不明,夫妻分居生活至今,现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故对原告熊某军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 责任编辑:
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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