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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高院举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提交仪式
发布时间:2012-02-15 10:39:09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提交仪式现场。
    近日,在广西全区法院院长会议期间,自治区高级法院举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提交仪式,16位中级法院、海事法院院长向自治区高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罗殿龙提交了《二0一二年广西法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

  责任状规定,各中级法院、北海海事法院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一项重要任务,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高级法院负责督促检查、加强指导。同时,根据《全区各中级法院、北海海事法院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细则》,将责任内容进行量化,各项指标细化到部门、落实到个人,进一步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到实处。今年,自治区高级法院将往年现场签订责任状改为现场提交责任状,也节省了会议时间。



来源: 广西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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