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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所误发10倍下乡补贴 法院判决被补贴人返还24300元
发布时间:2012-02-20 16:48:27


     光明网讯(通讯员 周涛裕 彭忠)   通过电脑转账时,财政所工作人员操作失误,多按了一个“0”,误发出了10倍的汽车下乡财政补贴。近日,江西省吉安县法院一审判决陈小武、陈秀民共同返还原告吉安县固江镇财政所不当得利款24300元。

    2009年9月1日,吉安男子陈小武买了一辆汽车,价格为27000元,依照国家相关惠农政策,陈小武可获得下乡补贴2700元。2010年5月,陈小武委托父亲陈秀民前往吉安固江镇财政所办理补贴手续。因工作人员操作失误,在转账时将补贴款多加了一个“0”,误将“2700元”输成了“27000元”,将高出9倍的补贴款额打进了陈秀民在固江信用社开出的账户上。财政所工作人员多次找到陈秀民父子,协商还款事宜,两人以种种理由推脱拒不退款。

    在讨款无望后,固江镇财政所一纸诉状,将陈小武父子二人告上吉安县法院,要求陈小武和陈秀民共同返还原告多付的24300元。近日,吉安县法院一审判决陈小武、陈秀民共同返还吉安县固江镇财政所24300元。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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