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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川法院:刑附民案件连续三年“案结事了”
发布时间:2012-02-21 11:54:47
光明网讯(通讯员 傅晓晖)
2月20日,笔者在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召开的工作总结表彰会上获悉,该院2011年刑附民案件调解52件,调解率100%,591万赔偿款全部执行到位,无一案件因民事赔偿未得到妥善解决而上访缠诉。这是该院连续第三年刑附民案件全部“案结、事了、人和”。
该院针对刑附民案件特有的当事人积怨深、矛盾大、后遗症多、极易引发新的不安定因素、影响社会稳定的特点,坚持从“促和谐、保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把刑附民案件调解作为在刑事司法领域贯彻尊重和保障人民权益,服务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审理刑附民案件时将民事赔偿到位放在重要位置,在依法惩罚犯罪的同时,特别注重保护受害人的民事权利,设置了庭前调解程序,将调解作为最佳结案方式。 在加强刑事法官队伍建设上下功夫。该院精心挑选具有高度的责任心、极大的耐心、慎密的心思、稳重的心态、良好的技巧和善于做思想工作能力的法官,还特别注重提高办案法官业务素质和政治修养,积极组织法官研究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司法解释及民事审判调解工作的经验和做法,提高调解技巧和能力,为做好刑附民案件调解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让调解成为法官办理刑附民案件的习惯。该院将刑附民案件调解指标纳入到岗位目标管理考评办法和法官业绩档案之中,要求刑事审判人员在审理刑附民案件时,本着化解矛盾的目的,讲究科学策略,寻求调解的艺术性,充分利用庭前、庭中、庭后的空间,耐心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在依法打击犯罪的同时,充分发挥诉讼的调解功能,保护被害人的民事权益,化解社会矛盾。如今,“调解优先”的办案理念已深入到每位刑事法官的心里。 除了刑事法官做好调解工作之外,该院还注重加强与基础党委、政府及社会各界的联系沟通,善于借助与当事人住所地基层组织、当事人所在单位及其亲朋好友的支持和帮助,共同做好刑附民案件的调解工作。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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