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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城一男子盗窃逃脱不悔改 再次作案被抓获
发布时间:2012-02-21 14:03:50
光明网讯(通讯员 白利利)
江西丰城一男子盗窃逃脱后不思悔改,再次行窃终被抓获。2012年2月20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盗窃案,一审判处被告人管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
法院查明,2011年10月13日晚12时许,被告人管某来到曲江大井老大门口,翻墙入内,在供应科的露天仓库盗窃U型钢22根,并放置在围墙外,被曲江大井保卫科巡逻人员当场发现,被告人管某趁机逃脱,经鉴定,所窃赃物价值4785元。 2011年10月份左右的一天晚上,被告人管某骑摩托车来到曲江大井,翻墙入内,在供应科的露天仓库盗窃锚杆3根,第二天销赃,得赃款100元。经鉴定,所窃赃物价值63元。 2011年11月9日凌晨,被告人管某骑摩托车来到曲江大井老大门口,将摩托车停放后步行至曲江大井2号公寓附近,翻墙入内,在供应科的露天仓库盗窃“悬浮单体”3根,在准备用摩托车运走时,被曲江大井保卫科巡逻人员当场抓获,经鉴定,所窃赃物价值3708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管某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管某两次盗窃未遂。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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