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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区法院高效审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案件
发布时间:2012-02-27 11:53:56
光明网讯(通讯员 谭倩漪)
为了进一步加强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案件审判工作,广西南宁市江南区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采取五项措施提高该类案件的审判质量效率,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及时立案,减免费用。建立快速立案机制,对农民工当事人起诉追要工资和劳动报酬的,尽量做到当日立案、当日排期;推行假日立案、电话预约立案和上门立案等快速便民立案措施,缩短立案周期。切实加强诉讼指导,引导农民工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该院以劳动争议纠纷为案由对部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纠纷及时予以立案,以适用较低额度的诉讼费用,降低农民工的诉讼成本。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缴纳诉讼费确有困难的农民工当事人,依法减、缓、免交诉讼费用;对于劳动者个人作为原告的案件,依法免除全部案件受理费。 快捷审理,调判结合。充分发挥民事简易程序及时、简便、快捷的特点,能当庭宣判的争取当庭宣判。同时,对于符合条件的案件适用速裁程序制度和小额诉讼案件的快速处理机制,提高诉讼效率。通过整合资源集中办案,抽调全院精干力量,以假日法庭、工余法庭、巡回法庭等灵活的审理方式,确保案件速审快执。该院加大依职权调查取证的力度,解决农民工因客观原因不能提供证据的问题。此外还尽可能适用调解、和解等方式处理纠纷,努力实现案结事了的目标,力求化解社会矛盾和维护社会稳定。 确保执行,积极引导。为确保公平,体恤农民工的急切需要,该院针对能够先予执行的案件,及时裁定先予执行;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优先执行,严格落实执行款、物管理的有关规定,确保农民工及时领取到被拖欠的工资。 评估风险,化解矛盾。坚持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案件做好案件风险评估工作。遇到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较大、涉及农民工人数众多、可能引发农民工情绪激化等不安定因素的案件,在积极主动地做好当事人工作的同时,随时向上级法院和区委报告,并向有关单位通报,共同做好矛盾化解和信访稳定工作。 加强联动,主动宣传。该院加强与劳动争议仲裁、工会、劳动行政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建设主管部门、金融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共同研究解决问题。通过向劳动监察部门提出司法建议,建立“不诚信黑名单”,对违规和不诚信的企业或个人加以曝光,形成共同维权的合力。此外,该院积极总结审判执行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案件的经验与成效,主动进社区、企业进行法制宣传,通过热线电话、电子屏幕、网站建设、宣传板报、宣传画报、媒体宣传等形式向全社会宣传法律规定、播发鲜活案例和信息,以加强正面引导,动员全社会力量关心农民工。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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