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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明法院“五优”服务打造贴心便民立案窗口
发布时间:2012-02-27 16:02:26
光明网讯(通讯员 崔建伟)
山东省东明县人民法院在开展“职业道德建设年”活动中,将司法关注民生落实到便民、利民、为民的具体行动上。把“五优”服务落实到方便群众诉讼中去,打造立案便民诉讼平台。赢得了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认可和信任。
优良的服务环境。立案大厅内设置接待室,安置沙发和茶几,配备了老花镜、笔墨纸张、饮水机、一次性纸杯、雨伞等。添置了复印机,法院办公区域平面图、各庭室联系方式展板。立案法官干警着装整洁,亲切、礼貌的微笑服务,让诉讼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温暖。 优等的服务咨询。为方便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专门设置全院法官干警轮值导诉台,提供高效的服务功能,畅通诉讼渠道,不论群众询问的内容与本院、本人职责是否有关,都热情接待,耐心听讲,详细记录,认真受理,服务周到。让当事人明白案件能不能受理,心中清清楚楚,从而减少了当事人对法院有案不立的错误认识。有效地保证了案件受理、登记、分发等环节合法有据。 优质的服务质量。在立案大厅设置宣传栏,悬挂张贴诉讼须知、举证须知、诉讼风险提示、诉讼费收费标准、审判流程等诉讼材料,以及群众监督举报箱、公开的举报电话等。备有印制的填充式的诉讼文书,有专人指导填写,为防止当事人因缺少必要材料增加往返时间,还印制了应提交诉讼材料清单,由立案厅法官根据当事人需补充的材料有针对性的填充选项后发放给当事人。印制便民联系卡,卡片上明确立案庭联系方式,落实专人接听咨询电话,群众遇到法律问题都可打电话咨询,享受到专业的法律服务。 优先的人文关怀。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积极实行诉讼费缓、减、免制度。积极与法律援助中心联系,为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优先的法律服务。对于追索抚育费、扶养费、赡养费、退休金、劳动报酬等与农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申请可以依法先予执行。对于无法通过执行获得赔偿的特困申请执行人,该院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实施司法救助,彰显人文关怀。 优秀的服务队伍。立案队伍的作风,直接反映着政风,影响着民风,体现着机关形象。该院始终以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作为立案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引导广大法官干警牢固树立“三个至上”观念和科学发展观,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公正意识、效率意识、责任意识和廉政意识。同时,将政治、业务素质相对较好的同志调整充实到立案队伍,增强了立案队伍的整体水平,为打造贴心便民窗口提供了可靠的保障。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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