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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建设:反腐倡廉的现实需要
作者:洪峰春 罗小明   发布时间:2012-02-28 11:55:24


    随着经济、社会的深刻变革,经济利益格局的调整,社会矛盾和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地呈现出来,其中有许多矛盾和纠纷以司法诉求的方式集中到了人民法院,一些当事人和利益关系人为达到自身利益最大化或者得到最有利的法律结果,利用各种手段对法院干警特别是法官和领导干部进行关系铺路、感情公关、美色诱惑、金钱腐蚀。可以说在法院工作的每个程序和阶段,都存在着腐蚀与反腐蚀的严峻考验。同时,随着人们思想观念的深刻变化,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差异性、多变性明显增强,思想道德领域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现象,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有所滋长和蔓延。司法过程中之所以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往往与某些制度不健全、不完善,漏洞较多,或者有制度但不严格执行,管理工作薄弱有较大关系。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制度建设更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注重制度建设是反腐倡廉的现实需要。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制度难把好事办好,制度不完善,是非难以界定,奖惩不明,好坏难分,违纪违法难以追究,因此,要建立健全符合法院反腐倡廉实际的工作制度,着力构建“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不能为”的防范机制、“不敢为”的惩戒机制。一是要认真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确保反腐倡廉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反腐倡廉的“龙头”,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抓实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3个环节,根据形势的要求和法院自身实际,丰富责任内容,改进考核方式,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和“一案双查”,切实解决责任不明确、考核走过场、追究不得力等问题。领导干部要带头严格执行制度,严以律己、率先垂范,同时要切实负起“一岗双责”的责任,抓好分管部门的反腐倡廉工作。对有违纪违法苗头的人员,要及时进行诫勉谈话,把问题发现并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止积少成多酿成大错。二是要建立健全立案、审判、执行和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等内控制度。要构建好审判和执行流程管理机制、案件质量效率自查和监督评查机制,在法官、干警和当事人之间建立起一道预防腐败的“隔离带”,保证审判的质量,切实提高执行的效率,坚决防止“吃、拿、卡、要”。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法官培训、岗位目标考核等制度,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强化诉讼费用收缴使用及其他经费收支、基建项目、物资装备配置等管理制度,要通过加强制度建设,提高制度执行效能,进一步形成以制度管人、理事、制权的工作格局,切实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对涉及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建设和招商引资项目的案件,要依法快判决快执行,决不能久拖不办;对少数经反复告诫仍不改正,产生极坏影响、造成严重后果的办案人员,要给予严肃的组织处理。三是要坚持公开制度,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对依法应当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公开审判,做到形式、内容、过程的全面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符合回避情形的,要主动回避。同时,只要不违反保密规定,对于当事人以及群众关注的其他重要事项,特别是法院内部管理事项,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及时公开,保障知情权和监督权。

    在当前的社会形势下,法官职业已经成为容易滋生腐败的“高危”职业,法官处理每一起案件,都可能遇到权力、金钱、美色等各方面的诱惑,司法廉洁面临着前所未有的严峻考验。作为法官,特别是法院领导同志,要做到“三个一定、四个必须”,即一定要立足于人民司法事业的兴衰成败,立足于提高司法公信力,立足于保证社会的公平正义,充分认识反腐倡廉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一定要对反腐倡廉建设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有准确的评价和清醒的认识,坚定反腐倡廉的信心,增强推进司法廉政建设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一定要看到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宁可把问题看的更严重一些,把工作做的更扎实一些,时刻抵得住诱惑,抗得住干扰,切实增强反腐倡廉工作的效果。必须要始终牢记“两个务必”,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规定和要求。要正确对待自己,正确对待他人,正确对待组织,正确对待权力、地位、金钱,正确对待监督。要洁身自好,堂堂正正做人,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为官。要有一股浩然正气,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做到风清气正,风正法行。必须要始终坚持原则,忠于法律。忠于法律是每个法官执法办案的基本原则,也是法官队伍建设中必须牢固树立的基本理念。在审判和执行工作中要坚持原则,秉公办案,公正执法,不枉不纵,不受各种外界因素的干扰,坚决维护法律的权威。必须要正确对待手中权力,真正做到司法为民。审判权力是一把“双刃剑”。要时刻牢记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要服务于人民,受人民监督,自觉抵挡住各种物欲的诱惑和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经受住各种风险的考验,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事为民所办,永葆人民法官的清白本色。必须要谨慎交友,净化“社交圈”、“生活圈”。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市场化进程加快,竞争日趋激烈,各种经济纠纷增多,一些不法分子为了牟取不法利益,打着交友的旗号,采取请吃、送礼、美色等手段,千方百计地靠近、拉拢法官。这些人一手给法官送钱送物,而另一只手也把法官送上了被告席。只有谨慎交友,慎入社交场合,减少应酬,与一些别有用心的人保持距离,防微杜渐,才能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的侵蚀。

    制度是基础,落实是关键,监督是保障。这就要求我们在重视制定反腐倡廉制度的同时,要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切实提高制度的执行力,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一是切实加强制度执行的组织领导。法院党组要把制度执行摆在突出位置,以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载体,以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为重点,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出真招,求实效,保证反腐倡廉各项制度得到切实执行。二是切实加强制度宣传教育。要把制度宣传教育作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使广大法官领会制度精神、熟知制度内容,不断增强制度意识,养成自觉执行制度的习惯,把制度转化为法官的行为准则、自觉行动。三是切实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建立健全制度执行的监督机制,加强日常督查和专项检查;要建立健全制度执行问责机制,把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内容,对执行制度不力的坚决追究责任。四是切实督促领导干部做执行制度的表率。法院要通过贯彻实施民主生活会、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诫勉谈话、述职述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以及考察考核等监督方式和制度,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对《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学习执行情况予以监督检查,坚决做到“有案必查、查必有果、有责必纠”。要着力在领导干部中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在执行制度上率先垂范。五是切实查处违反制度的行为。提高反腐倡廉制度的执行力,必须严明纪律。这是抓好制度执行的重要保障和措施。要坚持有纪必依、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对随意变通、恶意规避等破坏制度的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以权势大而回避,不以资历深而姑息,不以违者众而放任,越是领导干部违反制度,越是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切实解决好查处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的问题。

    (作者单位:江西省鄱阳县法院)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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