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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明法院五项措施为城建工作保驾护航
发布时间:2012-03-01 11:14:37
光明网讯(通讯员 田源 崔建伟)
为保障全县城建工作顺利推进,山东省东明县法院坚持能动司法,积极作为,采取五项措施,为城建工作保驾护航。
依法及时审慎立案。对在城市建设中出现的矛盾纠纷,符合受案条件的,要依法及时受理,快审快结快执;不符合受案条件的,要及时说明理由,告知到有管辖权的部门处理。对政策性强、单靠诉讼难以解决或者有关部门解决效果更好的案件,要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与政府和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妥善予以处理。 深入开展“打霸”专项行动。对起诉到法院妨害城市建设的各类霸头案件,做到快审快判,绝不在审判环节贻误战机。并做到法律范围内依法从重从严判决,严格缓刑适应,为城市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在审理涉及城市建设的各类行政案件的过程中,始终坚持协调为主、裁判为辅的原则,依靠党委的领导,人大的支持,加强沟通协调,注重把握办案的时机,讲求办案的方式方法,使裁判结果合法、合理、合情,顺民心,合民意。对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的城市拆迁案件,做到高效审查,高效裁决,高效执行。 主动提供法律咨询和司法建议。积极参与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城市建设工作的研究论证,主动提供司法意见、法律咨询和司法建议,抽调专门人员,充实到县各城建指挥部,靠前服务,促进依法决策;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重大合同起草工作,确保合同合法有效且能实现合同目的,防范履行风险;加强对征地拆迁单位、部门的法律服务指导,规范征地拆迁行为。 加强司法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宣传法院支持服务城市建设发展的措施、经验,向社会公布具有典型意义、重大影响的案例,扩大办案的社会效果,增强广大群众的发展意识、法制意识和合理表达诉求依法维权意识,引导群众通过正当途径维护权益,为城建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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