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讯(通讯员 董玲)
两个农民,一个是小学文化,一个是初中文化,却将自己包装成知名企业家,以投资办厂名义,编造天价建设工程,诱骗他人与之签订建设工程合同,骗取合同保证金等340万元和110余万元。3月2日,安徽省泾县法院一审以合同诈骗罪对两被告人判处重刑。
2009年3月6日、4月14日,被告人樊宗奇借款注册成立安徽奥友纳米碳酸钙有限公司、安徽亚鸿纳米太酸钙有限公司。公司成立后,被告人将注册资金从账户上抽逃归还借款人,被告人樊宗奇纠集被告人黄荣孙,虚构已取得泾县云岭镇兰山开发区土地使用权的事实,虚构并不存在的议标文件、合同标的、施工图纸,谎称其为中国企业协会理事、杰出华商理事会终身理事长的身份、伪造亚鸿公司自筹资金4000万元的说明、美国商会与其签订融资贷款协议等,骗取他人的信任,隐瞒公司无真实资金投入、无实际履行合同的能力,故意夸大合同金额,在未取得土地使用权及相关审批手续情况下,重复发包工程,诱骗他人签订根本无法履行的合同,骗取建设单位的图纸押金、合同履约保证金及好处费等。二被告人时分时合,被告人樊宗奇作案6起,诈骗财物数额人民币340万元。被告人黄荣孙作案6起,诈骗财物数额人民币117.8万元。案发后,公安机关依法追回损失约150余万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两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巨额合同保证金,其行为已经构成合同诈骗罪。遂依法判决判处被告人樊宗奇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判处被告人黄荣孙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