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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金台区法院“普法之春”在行动
发布时间:2012-03-06 09:38:47
![]() 法官向群众讲解法律知识。
光明网讯(通讯员 宫建军 杜彦)
3月2日,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法院干警们来到金河乡葛河村社区服务中心广场,积极参与金台区第二十届“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宣传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营造了浓烈的法制宣传氛围,受到广大群众的热烈欢迎。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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