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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不当撞坏路边屋 及时执行重建有望
发布时间:2012-03-08 17:39:15
光明网讯 (通讯员 齐崇建)
3月7日,申请执行人郭某拿到江西省万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转交的6万元执行款后,向执行人员不停道谢:“没想到立案才7天就让我拿到全部的执行款,这下终于可以再建新房啦!谢谢你们!”
司机梁某去年驾驶小型客车行经105国道某路段,因未控制好车速,操作不当,致使该车驶出公路右侧,将路旁郭某等人所有的房屋撞坏。交警认定,梁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车辆在某保险公司处投保了交强险、第三者商业责任险等险种。经鉴定机构对房屋的安全性等级及损失作出鉴定,房屋安全等级为D级,建议整体拆除,损失为51758元,另外,原告支出了鉴定费、房屋拆除等费用7000余元等费用。经一审法院判决,某保险公司赔偿房屋所有人各项损失及费用57758元,司机梁某赔偿2920元。 一审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但梁某与某保险公司亦未按判决履行,这一下可急坏了郭某,屋子撞坏不能居住,赔钱不到位就无法重建,无奈之下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人员发出执行通知书后多次联系被告,敦促被告考虑原告的实际困难,尽快履行义务。在执行人员的努力下,该案在执行立案7天就全部执行完毕。 责任编辑:
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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