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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打欠条 女婿成被告
发布时间:2012-03-13 09:56:21


     光明网讯(通讯员 胡正民 赵凤莲)   2012年3月12日,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离奇的欠款案件。原告李征旗以被告刘小军欠其2万元钱不还并打有欠条为由起诉,法院审理查明原告李征旗系被告刘小军的岳父,原、被告之间并非真正的欠款,而是一起“岳父嫁女索彩礼,女婿无奈打欠条”的荒唐事件,法院依法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2009年8月,江西省吉安市的男青年刘小军与邻镇的女青年李梅花同在广东打工,双方建立了恋爱关系。李梅花的父亲李征旗得知后,要求刘小军先给付4万元彩礼。家境贫困的刘小军想方设法才凑足2万元给了岳父,但李征旗仍觉得彩礼太少,开始极力阻拦,不准女儿与刘小军接触。刘小军家多次托人去说情,均未奏效。2010年春节,李梅花即私奔到刘小军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并开始同居生活。李征旗便隔三差五来刘家纠缠,索要余下的2万元彩礼。刘小军万般无奈,只好给岳父写了一张2万元的欠条。如今外孙都满了周岁,李征旗仍要求女婿支付欠下的2万元彩礼,并起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查明后认为,本案中原告李征旗与被告刘小军之间不存在事实上的借款关系。原告多次到被告家强行索要彩礼,干涉女儿的婚姻自由,胁迫被告在违背其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形下,给其出具了一张关于彩礼的欠条,原告的行为具有买卖婚姻的违法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之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行为,系无效的民事行为。法院认定该欠条无效,遂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责任编辑: 孟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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