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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肥药吃出副作用 顾客怒诉商家十倍赔偿
发布时间:2012-03-13 11:35:11


     光明网讯(通讯员 黄莹)   吴某将减肥胶囊送给朋友,谁料朋友服用后出现头晕、恶心等副作用,吴某将销售该保健品的医药公司与商场一同诉至法院索十倍赔偿。日前,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吴某称,被告北京昌药医药连锁经营有限公司在被告北京昌平阳光商厦有限公司开设有药品柜台,2010年10月21日,吴某以每盒199元的价格在该柜台购买了绿瘦玉人胶囊8盒,共计1592元。吴某将该保健品送给朋友服用后,朋友出现了头晕、恶心、厌食等副作用。2011年4月1日,吴某将该产品举报到北京市昌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昌平分局,要求核实该产品真伪。2011年6月3日,北京市昌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昌平分局出具告知书,告知其要求核实的产品并非外包装上标示的陕西君碧莎生物医药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吴某诉至法院,要求二被告按照其所购保健品价格的十倍共同赔偿其损失。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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