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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猫牌”画粉包装被仿冒 权利人起诉维权
发布时间:2012-03-13 13:41:23


     光明网讯(通讯员 闫金)   近日,北京丰台区法院受理一起因包装设计被仿冒而起诉生产商、销售商不正当竞争的知识产权纠纷案件。

  原告海阳和一服装辅料有限公司诉称,韩国和一画粉株式会社成立于1961年,其生产的“熊猫牌”画粉在包括中国在内的国际市场上享有很高声誉。而原告是韩国和一画粉株式会社社长李壮一于2003年1月在烟台投资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其成立后即生产销售“熊猫牌”画粉这个单一产品,其产品包装盒上均使用了“熊猫牌”商标,并一直采用多年来独创的外包装盒。被告东阳和一缝制用品厂个体业主张某熟知“熊猫牌”画粉在行内的知名度,不仅于2008年恶意取得原告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力的“熊猫牌”商标申请,而且自2008年开始通过仿冒原告所特有的产品外包装设计,并使用原告商号中文“和一”及英文“HWAIL”,来生产销售“熊猫牌”画粉,而且是低价销售,扰乱了整个画粉市场,构成了不正当竞争。被告北京三和隆商贸有限公司销售了被告张某生产的上述仿冒产品。

  原告认为,二被告擅自使用与原告知名商品十分近似的名称、包装、商标、商号,造成和原告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原告的知名商品,严重侵犯了原告的正当利益,故起诉要求判令二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张某赔偿经济损失100万元。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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