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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三村民用打砸手段阻挠强拆领刑
发布时间:2012-03-16 15:52:01


     光明网讯(通讯员 曾江恒 梁秀薇)   广西南宁市江南区沙井镇三津村的三名黄姓村民为阻挠政府对该村的违章建筑进行强拆,采取了过激行为用打砸手段进行阻挠。3月13日,广西南宁市江南区法院以黄某等人犯妨害公务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公诉机关指控,为有效遏制南宁市江南区范围内的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政府决定于2011年4月至5月在辖区范围内开展为期2个月的集中拆除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动。2011年4月29日7时许,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在本市江南区沙井镇三津村执行上述任务时,遭到三津村部分村民的阻挠,村民向政府工作人员投掷砖头和石块并焚烧用于拆迁的挖掘机、拖车等工具,当公安人员闻讯前来解救政府工作人员时,亦遭到村民的攻击。其中该村的三名黄姓男子,一名向江南区人民政府工作人员扔砖头,并向前来维持秩序的公安人员扔水雷;另一名用石头砸执法人员及停在路边的拖车;还有一名用石头砸江南区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及公安人员。上述三名男子于当日中午被公安人员抓获。

  日前,江南区法院已对此案进行开庭审理。法院认为,江南区沙井镇三津村的三名黄姓村民以暴力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均已构成妨害公务罪,系共同犯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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