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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中院法官送款到彝寨感动七旬老人
发布时间:2012-03-23 14:55:28
![]() 法官将案款交给老人。
光明网讯(通讯员 段耀春)
“谢谢了,谢谢法官!……”3月22日,年近八旬的彝族老人字留秀从云南省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法官手中接过赔偿款28700元,感激不己,热泪盈眶。
2011年5月7日,字留秀之子字某因纠纷被同村的村民打伤致死。老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四被告人予以赔偿。同年12月23日,案件经法院审理,双方就民事部分达成赔偿协议,先赔付部分后余款28700元订于判决生效后付清。 案款交付后,老人年迈,行动不便,没能按期到法院领取。承办法官决定将赔偿款亲自送到她的手中,并进行回访。 2012年3月22日上午,难得的一场春雨,淅淅沥沥下着,通往瓦房彝族苗族乡徐掌村的乡间道路十分泥泞,五十多公里的路,法官们驱车两个多小时才到达村委会驻地。到达后便顺着下坡小路,第二次来到字留秀老人家。说明来意,办理好相关手续,亲自将赔偿款交给老人。法官耐心询问老人的生活起居,安慰她保重身体,健康长寿。同时,为了妥善安排老人的赡养问题,法官和一起去的区政法委工作人员、派出所民警、寨邻和子女们共同商讨解决办法。老人自愿将赔偿款给二个儿子各5000元、2000元用于家庭建设,余款21700元交给和自己一起生活的女儿女婿。女儿女婿表示保证妥善帮母亲保管好钱,用于其生活开支,一定会尽心尽力赡养老人。 案款顺利送到,老人赡养有了着落,法官们高兴返回。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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