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党政> 各地快讯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每周法治热点:“故宫大盗”一审获刑13年
发布时间:2012-03-26 09:01:27


    每周法治热点(专题)每周一与广大读者见面,本期(3月19日-25日)内容如下(按新闻发布时间先后为序):

    故宫大盗案一审宣判 石柏魁获刑13年

    3月19日上午,故宫展品被盗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认为石柏魁盗窃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13年。去年5月8日晚上,石柏魁潜入故宫博物院内,窃得香港两依藏博物馆在此展出9件展品。在逃跑过程中,他先后将所窃的5件展品遗落或丢弃,之后逃离现场。第二天因销赃未果,又将手中四件展品丢弃。

    江西首例微博名誉维权案一审宣判

    网上微博发生“口水仗”,竟然“晾晒”对方真实单位、姓名、手机号。3月16日,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对江西首例微博名誉维权案作出一审判决,责令被告杨毓婷停止对原告吴芳的侵害行为,删除刊登在新浪微博“透明杨小喵”上对原告的评论内容及原告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手机号码,并在新浪微博“透明杨小喵”首页上刊登向原告吴芳的道歉函等。

    青岛“聂磊涉黑案”一审宣判

    3月20日,备受公众关注的“聂磊涉黑案”主案由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聂磊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另有一人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一人被判处无期徒刑,其余各被告人除一人因情节轻微被免于刑事处罚外,分别被判处二十年以下、两年以上不等有期徒刑。

    长春违法强拆致死案一审宣判

    记者21日从吉林省法院方面获悉,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对长春市朝阳区违法强制拆迁致人死亡案进行了一审宣判,6名被告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一审被判处3至5年有期徒刑。2011年2月,长春市科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人王海宾挂靠的长春市东霖房屋拆除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位于长春市朝阳区湖西路棚户区改造工程的拆除合同。在未与部分住户达成协议的情况下,王海宾向科信公司项目经理杨喆提出,欲进行强制拆除,杨喆经请示行使科信公司法人职责的被告人马宁同意后,决定进行强拆。3月26日23时许,王海宾、杨喆等人到达拆除现场,王海宾安排被告人张纪虎、张纪明、张忠华负责清查工作。被告人在没对现场采取看护、设立警示标志的情况下,开始进行拆除,致使五号楼居民刘淑香在拆除过程中死于废墟中。

    哈尔滨强拆事件8人已被抓

    3月18日,一则“哈尔滨6户居民梦中遭强拆40年居所被铲倒”的消息在网络上引起热议。21日,新华社“中国网事”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哈尔滨市公安局披露,至21日已抓获“3-14”严重毁坏居民房屋涉案嫌疑人8人,其中3人为哈尔滨东成拆除公司工作人员,另5人为这3人所雇用。

    最高法拟定醉驾等5情形保险要赔

    最高法21日发布的《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规定,对于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醉酒、吸毒、滥用麻醉药品或者精神药品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以及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保险公司赔偿受害方后,有权向被保险人追偿。

    申思等四大前国脚被捕涉案金额共计800万

    记者3月22日获悉,江津、祁宏、申思和小李明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已经被批准逮捕,据悉4人涉案金额共计800万元。而他们涉嫌受贿的那场比赛,正是2003年末代甲A收官战上海国际对天津泰达的比赛。

    全国首例涉网络转播广播组织权纠纷案宣判

    浙江省嘉兴华数电视通信有限公司和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公司为了一个电视频道的播放问题闹上了法庭。看似简单的案件背后,其实是一场有线电视和网络电视的市场之争。据了解,这也是全国首例涉及网络转播的广播组织权纠纷。3月23日上午嘉兴市南湖区法院一审驳回了原告嘉兴华数的诉讼请求。

    不服六千万元处罚 联合置地状告中国证监会

    因不服中国证监会作出的高达600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联合置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置地)将证监会起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北京一中院已经受理此案。

    公安部严把驾照考试关以遏制马路杀手

    记者23日从公安部交管局获悉,公安部推出多项措施,包括提高驾驶人考试难度、建立考试发证和执法管理责任倒查制度,以及进一步加强路面执法、教育管理等工作,以促进驾驶人整体安全文明驾驶素质的提高。

    “蜡笔小新”著作权纠纷一审宣判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3日对“蜡笔小新”著作权一案作出一审宣判,判决上海恩嘉经贸发展有限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双叶株式会社30万元。此前,漫画《蜡笔小新》的所有者日本双叶株式会社以侵犯著作权为由,把上海、广州以及江苏的三家公司告上法庭,索赔106万余元。

    (沈双武 李富金 收集)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周翔飞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