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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中院公布校园伤害八大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12-03-26 15:34:22


吕春华法官就校园安全问题和旁听的学生交流。
     光明网讯   2012年3月26日是第17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当日上午,北京一中院少年庭组织石景山区礼文中学五十余名师生旁听了一起校园伤害案件的公开开庭审理。庭审结束后,一中院少年庭向媒体公布了一中院近三年来审理校园伤害案件的八大典型案例,兼任礼文中学法制副校长的吕春华法官还就校园安全问题和旁听的学生进行了交流。

  以此次校园伤害案件的审理为契机,少年庭的法官与孩子们就如何提高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增强自我控制能力、避免合法权益遭受侵害等问题进行了交流。结合案例,法官提醒孩子们要强化自我保护意识,避免校园伤害的发生,在日常生活、交往中应当及时寻求正确的途径解决自己遇到的各种问题;鼓励同学们养成良好的习惯,形成正确的生活态度,增强自我保护能力,远离各种伤害。参与旁听的学校老师也产生了热烈的共鸣,对本次活动表达了真诚的谢意,希望今后法院能够多举办这种针对性强且有实效的法制教育活动,共同维护校园安全,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一中院少年庭自成立以来,立足“社会保护一条龙”与“政法保护一条龙”的工作方式,大力开展对在校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积极通过学校的教育平台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法律知识普及教育活动,以增强其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预防违法犯罪,讲求法制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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