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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县法院创新审判管理机制促进案件质量提升
发布时间:2012-03-28 13:58:18
光明网(通讯员 路世荣)
为强化审判管理工作,陕西省华县人民法院不断更新审判管理理念,完善审判管理制度,创新审判管理机制,有力地促进了案件质量的不断提升。
该院将审判管理工作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与其他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奖惩,做到机构、人员、职能、措施一步到位,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主管院长具体抓、庭室负责人一起抓、审管办成员专门抓的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使审判工作的每一个环节、每一道程序都纳入规范管理的范畴,促进了审判管理的正规化运行。 该院将最高人民法院《审判质量检查方案》和《陕西省人民法院案件质量评定标准》作为案件评查依据,就法律文书是否送达、笔录制作是否规范、开庭前是否公告、强制措施是否必要、当事人身份材料及授权委托材料是否齐备、裁判文书说理是否充分、法律条款运用是否准确、案件是否超期、卷宗装订是否规范等方面,采取各环节分段打分的方式,彻底改变了过去笼统评分的格局。通过细化案件评查标准,提升了法官办理精品案件的意识。 为推动审判工作,该院规定每月15日前为报结案件的最后期限,对已报结的案件,逐案进行评查并填写出详细的评查统计表,将评查结果按照见案、见事、见人的原则当月予以通报,做到月底有小结,季度有通报,年终有考核。同时还将案件评查结果作为部门及个人年终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与法官晋升、争先创优、物质奖励挂钩,推动了审判质效进一步的提高。 责任编辑:
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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