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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海波诉开封市六建公司、宋杰买卖合同纠纷
发布时间:2012-03-30 14:56:59
曹海波诉第六建筑工程公司、宋杰买卖合同纠纷
案由:
2008年底,二被告购买原告曹海波的电线用于其承建的陇海新村1号楼、5号楼,工程完工后,经结算,二被告应付电线款295000元。开封市第六建筑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 开庭时间:2011-09-16 09:00 开庭地点: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十号审判庭 基本案情: 2008年底,二被告购买原告曹海波的电线用于其承建的陇海新村1号楼、5号楼,工程完工后,经结算,二被告应付电线款295000元。开封市第六建筑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 来源:
河南法院视频台
责任编辑:
郜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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