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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大常委会任免省高级人民法院人员
发布时间:2012-03-31 09:46:37
(2012年3月29日江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刘晓玲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一庭庭长; 二、任命喻德红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二庭庭长; 三、任命杨国安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四、任命江怀玉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五、任命陈建平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 六、任命黎章辉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七、任命徐坚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 八、任命程绍新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审判员; 九、任命熊伟、蔡世军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 十、任命黄卫民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 十一、任命曾华、胡嘉金、黄河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十二、任命詹兆园、邱爱珍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十三、任命王芬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 十四、任命田甘霖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十五、免去陈仁生的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十六、免去吕清泉的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一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十七、免去赵九重的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监督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十八、免去刘晓玲的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长职务; 十九、免去喻德红的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二十、免去黎章辉的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职务; 二十一、免去吴勃、熊伟的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职务; 二十二、免去傅伟刚的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职务; 二十三、免去邱爱珍的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二十四、免去程新生、董令军的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二十五、免去段亦枫、鄢俊的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二十七、免去徐宏的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二十八、免去姜勇的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二十九、免去邹中华、杨键光的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来源:
江西日报
责任编辑:
孟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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