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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男子谎称开发土地骗取多人90余万获重刑
发布时间:2012-04-06 15:51:33


     光明网讯(通讯员 杨克元)   上海普陀男子俞某谎称自己是香港九鑫公司经理,虚构本公司开发虹桥土地的事实,并采用化名的手段,以寻找开发商收取好处费、通关系费或以谈情说爱为幌子大肆借款,在2年时间内,共骗得多人钱款92.4万元。日前,上海市闵行区法院审结此案,一审以诈骗罪判处俞某有期徒刑12年。

    上海普陀区男子俞某出生于1953年12月,初中文化,是一个无业人员。为骗取不义之财,他冒名“张康”,设置了一个又一个骗局。2009年2月起,俞某对外谎称自己是香港九鑫公司工程部经理,公司正在开发位于闵行区虹桥镇吴中路26号地块,需寻找建筑承包商。

  张先生和秦先生获知消息后,找到俞某商量承包事宜。见面后,俞某用意恶毒大吹大擂,口必称实力雄厚,言常谈资金充裕,并连连保证,“与我合作必有好处”。张、秦两位“老兄”见有利可图,即刻“上钩”。然俞某话锋一转,说要收取一定的好处费和通关系费。张、秦认为有理,断断续续奉上巨款,至同年8月底,共送上钱款42.4万元。

    年近60的俞某为骗钱还乔装成风度翩翩的征婚富商,在多家婚介所挂号。陈女士不知有诈,欣然应征。俞某一身洋装,自称是香港九鑫公司副总经理张康,并一再声称相见恨晚。陈女士有意傍到大款,却无意中跌进陷阱。一天,俞某突然向陈女士介绍正在开发的一项大工程,需要一笔资金。既是“有情人”,陈女士也颇爽快,奉上巨款。自2010年3月至l2月期间,俞某共向陈女士借得钱款l2万元。

  2011年1月至7月间,俞某故伎重演。在婚介所认得孙女士后,两人飞快进入“热恋”。俞某凭着其“不是花就是草”的嘴皮功夫,让孙女士对所谓的工程投资十分看好。于是,俞某竟然从孙女士处借得了38万元。

    2011年7月10日,俞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俞某被公诉后,辩称所得的钱款分别为借款和接工程借款,且已经部分归还。但在大量确凿的证据面前,其辩称均未得到法庭的采纳。经查实,闵行区虹桥镇吴中路26号地块土地使用权属于上海宏兴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该公司从未与九鑫公司就该地块的开发有过业务往来,俞某也并非该公司员工。

  法院认为,俞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多次骗取他人钱款,共计92万余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据此,法院作出判决:以诈骗罪判处俞某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10万元;同时责令其退赔被害人全部损失。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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