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鄱阳一男子煽动村民打砸两辆轿车获刑六个月
发布时间:2012-04-11 08:42:29


     光明网讯(通讯员 沈晓娟 殷国维)   因村小组与在当地做淘金生意的老板发生冲突,鄱阳一男子带领在福建泉州市打工的二十多个村民一起赶回家找淘金船老板理论。言语不合后,煽动村民将淘金船老板的两辆轿车打砸推翻。近日,江西省鄱阳县人民法院一审以破坏财物罪判处被告人李某金有期徒刑六个月。

  2011年3月4日13时30分许,淘金船老板李某与汪某在接到鄱阳县枧田街乡集镇村委会的电话后,分别驾驶各自的上海英伦汽车和东风起亚汽车来到枧田街乡港西村协商淘金船与港西村民的纠纷。因言语不合,被告人李某金率先持铁铲将李某的东风起亚汽车的前挡风玻璃砸破,后在李成玉(另案处理)的煽动下,伙同在场的十几个村民将该车掀倒侧翻在地。尔后不听村干部的劝阻又带头砸破汪某的英伦汽车的前挡风玻璃,且伙同其他村民将该车掀倒侧翻在地。

  经鄱阳县价格认证中心对被损坏车辆价格监督:上海英伦小轿车损失人民币6230元,东风起亚小轿车损失人民币10294元,合损失人民币16524元。

  另查明,被告人李某金于2011年4月29日被福建省泉州市公安局在晋江市池店镇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金伙同他人故意毁坏公民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且系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李某金起主要作用,系主犯。案发后,被告人家属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李某金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作出前述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