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讯(通讯员 毕勇 谢宗钧)
扒窃来一张背后写有密码的银行卡,惯偷郭某想出了一条“妙计”让妻子去取钱,最终夫妻二人双双落入法网。近日,安徽省宁国市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刑事案件,一审以盗窃罪判处郭某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罚金5000元;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袁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罚金20000元。
审理查明:2011年4月27日下午,被告人郭某在宁国市区乘坐河沥溪至南站的公交车预谋扒窃。在公交车上,郭某用刀片划破被害人陈某的口袋,但尚未得手车已到站。紧接着郭某尾随被害人换乘宁国至霞西的农班车,并成功窃得被害人钱包一只,内有1400余元现金及中国建设银行卡一张。令郭某喜出望外的是,被害人竟然将密码写在了银行卡的背后。因为害怕的缘故,郭某不敢前往银行取钱,便想到让自己的妻子帮忙取钱。为了不让妻子袁某知道银行卡系偷窃所得,郭某将银行卡故意丢在袁某的侄女徐某(9岁)身旁,并叫徐某拾起银行卡交给被告人袁某。袁某得到银行卡后分三次在银行取款机上取款共计200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郭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且盗窃银行卡后并使用,其行为构成盗窃罪;被告人袁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拾得他人银行卡并使用,系冒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法院据此对二人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