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平凡岗位练真功
——记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支队 作者:陈素梅 发布时间:2012-04-11 14:08:08
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支队是一支坚强、富有战斗力的队伍。这是一个团结拼搏、奋发有为、朝气蓬勃的集体,他们勇于奉献、甘当绿叶,默默无闻地为审判事业保驾护航,成为吉安中院一道亮丽的风景线。近年来,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和省法警总队的具体指导下,支队紧紧围绕“服务审判”这个中心工作,狠抓队伍建设,强化内部管理,认真履行司法警察职能,各项工作取得明显进步。2006年,被市直机关工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2008年被中院机关党委评为先进党支部;2011年9月份在全省法警业务技能大比武中,取得团体总分第一名;同年11月份代表江西省参加最高法院司法警察岗位大练兵考核,取得优异成绩;支队先后有30人次立功、受奖。
政治建警,锻造过硬队伍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队伍是一支准军事化的武装力量,是保障人民法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的坚强后盾。这一性质和任务决定了这支队伍必须具备较高的政治觉悟和优良的工作作风。 为此,支队一直把政治思想建设摆在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 一是抓理论学习,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每周规定两天时间进行理论学习,要求每个干警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 二是抓思想教育,结合“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学习教育活动,引导全体干警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从思想上解决“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确保广大干警在思想上、政治上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三是抓职业教育,培养法警的职业尊荣感,以做一名司法警察为荣,热爱法警事业。通过加强政治思想建设,支队干警的思想观念和精神面貌都发生了深刻变化,队伍的凝聚力和立足本职,服务大局的执法理念、执法意识得到明显增强,成为法院一支朝气蓬勃、恪尽职守、敢打硬仗、党组器重、院内不可或缺的重要执法力量。 管理严警,树立良好形象 严格管理才能保障统一指挥、统一管理,上下协调、警令畅通,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成。支队坚持把日常的严格管理,提高正规化建设水平作为重要环节来抓。 一是坚持考勤制度,交接班制度,工作报告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工作讲评制度,形成了规范有序的工作机制; 二是大力加强作风建设。以法院开展的“群众观点大讨论”活动和“思想大解放、作风大转变、服务大提升”活动为契机,从司法警察队伍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建设入手,按照“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要求,严格制度、严格管理、严格要求; 三是坚持警容风纪管理,抓细节、抓规范,培养令行禁止、文明礼貌、行为规范的优良作风。正是大力加强了作风建设和警容风纪整顿,法警支队树立了热情礼貌的接待形象,庄严威武的执勤形象,公正文明的执法形象,严谨规范的值庭形象。2010年,在参加公安部挂牌督办的被告人罗明汉特大抢劫杀人案的庭审警务保障时,江西省电视台全程录像,担任警戒和值庭的法警一站就是几个小时,虽然汗水湿透了衣衫,但他们纹丝不动,双眼警惕地注视着现场的每一个角落,自始至终保持着良好的军姿,赢得在场旁听群众的交口称赞,他们惊叹:“没想到法院内部还有这样整齐的一支队伍”! 训练强警,提高业务技能 司法警察工作具有特殊性,必须具备良好的体能和业务技能,随时处于良好适用状态,能够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为此,支队按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训练大纲》的要求,严格制定培训计划,对司法警察进行专项训练。 一是在从难从严的基础上坚持每年举办一期20天左右的业务训练班,对支队全体法警和全市法警队的业务领导、骨干进行专项培训。 二是紧贴形势任务抓训练。今年以最高法院开展的司法警察岗位练兵活动为载体,对全体法警进行了专项训练。采取常规性训练和集中强化训练相结合,提高干警素质。常规性训练每天不少于2小时,重点训练队列动作,1000米、800米跑,仰卧起坐和俯卧撑,以提高单警的基本体能;同时,结合日常警务保障工作,学习安检、值庭、押解等规则,练习手铐、警棍等器械的操作,严格规范程序,提高干警的专业技能。集中强化训练期间,邀请武警支队教官担任教练,重点进行手枪实弹射击、警棍盾牌使用、防暴队形等科目的训练,提高干警的基本技能。由于支队始终坚持“高起点、高标准、严要求”的宗旨,在参加省法院举行的业务技能大比武中,吉安法警代表队获得了总分第一名的好成绩,其中理论考试、男警1000米跑、女警800米跑和男子个人射击获得第一名,队列、擒敌拳、警棍盾牌操、防暴队形、射击均获得第二名;代表省法院参加最高法院司法警察岗位大练兵考核,取得优异成绩。省法警总队领导和最高院考核组对吉安法警代表队表现出来的不屈不挠、顽强拼搏、凝心聚力、奋勇争先的团队精神表示由衷地赞许,他们说:“吉安的法警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这样的队伍,让人放心。” 规范治警,提升执法水平 司法警察职能履行规范化是最高人民法院历来强调的一项重点工作。 为此,支队一直注重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执法水平。 一是结合我市法警工作实际汇编了《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工作规范指南》,系统指导全市法院司法警务工作,有力地推进警务工作规范化建设; 二是根据《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和《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值庭、看管、押解、安全检查规则及刑事审判警务保障规则》的要求,严格每一道执法程序,规范每一个执法行为。在警务保障工作中坚持做到“四严”,即提押犯人手续严,防止错押、漏押;押解途中监视严,防止犯人脱逃;羁押室看管严,防止犯人串供;维护法庭安全值庭严,防止意外发生。支队先后成功执行了被告人王伯军等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的警务保障任务,该案是国家税务总局当年度公布的全国九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之一;还有被告人李某、周某特大抢劫杀人刑事附带民事案,为公安部当年通报的全国十大“灭门惨案”之一和公安部挂牌督办的“2010.5.8”特大故意杀人案,以及原上饶市委副书记胡发群受贿、巨额财产不明案等一系列在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的大要案的警务保障任务。 三是根据《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和《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暂行规则》的要求,成功处置了多起当事人冲击法庭、闹访的事件。2011年6月,中院公开审理被告人陈某故意杀人案,旁听群众200多人,庭审中,发生了被害人家属180余人冲进院内,围攻合议庭成员、法警以及被告人事件。当时参加庭审警务保障的法警按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沉着应对,冷静处理,规范执法,成功处置了这起突发事件,确保了合议庭成员和诉讼参与人员的安全。由于执法行为严谨、规范,基础工作扎实,各项措施到位,从未发生一起被告人自杀、自伤、自残、脱逃事故和意外事件,实现了法警支队自建队以来20年零安全事故的记录。支队的警务保障能力和应急处突能力,获得了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的赞誉。最高法院警务部王继平部长来院视察,听取汇报后,称赞支队:“你们的法警工作在全国是靠前的,这样的队伍,堪当重任。” 从优待警,凸显人文关怀 司法警察作为人民法院一支不可缺少的武装力量,中院党组一直非常重视和关心法警的政治生活和身心健康,对法警在政治上关心,待遇上照顾,前途上关怀,工作上支持,感情上贴近。只要符合政策规定的,院党组都尽量想办法予以落实。 一是落实了正式法警的警衔津贴、岗位津贴、执勤津贴、伤亡保险津贴和节假日值班补贴,极大地激发了广大干警的士气; 二是较好地解决了聘用制法警的工资、奖金、福利等待遇问题,解决了他们的后顾之忧; 三是选优、配备优秀青年充实到法警队伍。去年,采取公开招考的方式,选配、招录了8名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品行,身体健康的优秀青年充实到法警队伍,极大地改善了法警的年龄、文化结构; 四是在院里建办公大楼,经费紧张的情况,克服困难,拨出专项资金为法警配备了指挥车、囚车,以及对讲机、警绳、警棍、电警棍、防刺背心、防弹背心、盾牌、防弹头盔、械具等装备,安装了安检门,添置了手持检测器等高科技安全仪器。该院将以人为本的理念落实到司法实践中,有效地提高了支队的警务保障能力、处置突发事件的机动能力和快速反应能力,有效保障了警员执行公务中的自身安全,为法警出色完成各项任务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执法保障。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王丹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