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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付款疑被赖账 姑侄对峙上演现代版罗生门
发布时间:2012-04-11 14:45:30


     光明网讯 (通讯员 何宜航)   侄女代姑姑办理房屋拆迁手续,垫付了十余万元回迁安置房的购房款。岂料,姑姑非但不承认借款,反而要求侄女退还拆迁过程中获得的拆迁款。近日,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受理了这起姑侄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案。

    原告王女士诉称:其与二被告是姑侄关系。二被告所有的房屋位于S1线上岸村拆迁范围内,因此二被告取得了5套回迁安置房。但二被告取得的拆迁款项不足以支付相应的购房款,故找王女士借钱交纳房款。

    2011年1月,王女士在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为二被告补交了相应房款,当日该公司出具收据一张,载明该款项由王女士代为交纳。事后,二被告找到原告称将尽快还钱。自2011年11月起,王女士找二被告偿还借款,但二被告始终以各种理由推托,至今尚未归还。无奈之下,王女士只好将自己的姑姑、姑父起诉到法院,要求二人偿还借款15万余元。

    被告王大妈、李大爷辩称:买回迁房时差点儿钱,侄女王女士确实答应为他们二人垫付相应房款。但自己并未亲眼见到王女士将房款交到房地产开发公司,也不认可王女士提供的收据的真实性。而且当时的拆迁手续都是王女士代办的,拆迁补偿款自己一分钱都没见到。现在既然王女士起诉他们老俩口,那他们也要反诉王女士,要求她归还拆迁补偿款。

    本案正在进一步的审理之中。



责任编辑: 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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