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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全票通过 李俊峰当选鲁山法院院长
发布时间:2012-04-12 16:46:22
光明网讯(通讯员 赵全文)
4月12日上午,在河南省鲁山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经代表们认真审议后表决,代院长李俊峰同志全票当选为鲁山县人民法院院长。
李俊峰同志简历: 李俊峰,男,汉族,1966年12月出生,河南郏县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1985年7月参加工作,1992年9月任平顶山市林业局副科长,1995年1月被招录到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2002年8月任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2006年11月任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二庭庭长,2011年5月任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副处级审判员,2012年3月任鲁山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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