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14年前入户暴力抢劫 漏网之鱼获刑10年半
发布时间:2012-04-13 14:51:45


     光明网讯(通讯员 陈旦平 邱凤)   14年前与他人入户抢劫后逃跑,最终还是难逃法网。近日,江西省会昌县人民法院宣判了该起案件,判决被告人曾某洲犯抢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

  1998年10月22日,曾某锌、曾某富(均已判刑)伙同被告人曾某洲商议去本村曾某某家中抢住在该家的福建武平人兰某的钱。当晚7时许,三人来到曾某某家中,借口让兰某请客,兰某不肯,三人便上前殴打兰某。经曾某某家人的阻止,兰某躲进曾某某家中一房间。三人仍不罢休,将房间玻璃砸碎,又强行撞开曾某某家中大门与房间门,将房间里的兰某拖出,要求其拿出3000元,曾某洲抢走兰某手腕的手表。之后,兰某某被迫将所有现金2250元交给曾某富,三人抢得钱物后逃走。案发后,被害人损失的财物被追回。

  法院认为,被告人曾某洲伙同他人使用暴力入户抢劫,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鉴于案发后被害人的财产损失已追回,归案后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遂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