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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赤胆忠诚呵护天平不倾
——记四川省“三八红旗手标兵”、南江县人民法院审判员熊桂华
作者:陈泓燕 王玲   发布时间:2012-04-13 15:32:44


    乍与她接触的人,时常被她的和蔼、平易所感染;熟悉她的人,时常被她的执着、敬业所感动。她,33年如一日,坚守在审判事业第一线,承担着与男法官同样的审判任务和工作压力。巾帼不让须眉,她恪尽职守,无私奉献,没有惊天动地的业绩,没有轰轰烈烈的壮举,却在平凡的岗位、平凡的工作中,用法律为人们撑起了一片洁净的天空,在百姓心中树起了一个人民满意好法官的光辉形象。

    她,就是一名普通的女法官——四川省南江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审判员、四级高级法官熊桂华。

    被誉为“调解高手”的她,释法理、动真情,总能化干戈为玉帛

    今年52岁的熊桂华,来自时代先锋王瑛生前工作县,美丽的光雾山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所在地——南江县。1979年毕业分配在南江县人民法院工作,成为一名基层人民法官。她,从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到审判员,经手记录、审理数以千计的各类民事案件,调解结率达85%以上,成为全院公认的“调解能手”,曾使不少反目的夫妻破镜重圆,使无数结怨邻居重归于好。她经办的案件85%以上最终接受调解或经调解撤诉,婚姻家庭案件的调解率更是在90%以上,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基层的民事案子大都是邻里纠纷、家庭矛盾、借款欠款、劳动争议等琐碎的民事纠纷,事虽小却关乎民生和谐。多年的审判实践,熊桂华深刻地体会到,“群众案子无小案”,不能简单地宣判,只有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才能实现维护一方稳定、促进一方和谐的局面。

    民事审判案件中,以离婚案件居多,在这些案件中,女性和小孩往往是受害者。为此,身为女性,且作为一名法官,熊桂华在办理这些案件的时候,特别注意运用司法手段,在坚持公正办案的过程中,更加注重保护妇女和小孩的权益。

    2009年,熊桂华审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女方因男方沉迷赌博、不顾家庭而起诉要求离婚,态度非常坚决。熊桂华在了解案情后,发现夫妻二人原来感情非常好,由于分别在重庆、广州务工,聚少离多,感情逐渐淡薄。开庭前,她注意到男方抱着女儿又亲又爱,格外亲昵,并不时和妻子交谈,有说有笑。根据这些事实和细节,熊桂华认定这对夫妻的感情还未彻底破裂,这是一桩没有死亡的婚姻,挽救这个婚姻,无论对双方当事人、对子女、对社会都是功德无量的事。于是,庭审调解阶段,她便从“情”字入手做工作,引导双方从父(母)女亲情、夫妻感情、子女成长教育等方面考虑问题,并对有赌博倾向的男方进行了批评教育。在熊桂华“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真情劝导下,夫妻二人的态度大大缓和。面对此情此景,熊桂华又巧妙地利用休庭时间主动回避,把法庭这个特殊的地方留给他们作为交流感情的空间,并动员双方父母共同做工作。几个小时后,当事人双方终于调解和好,夫妻破镜重圆,一个即将破裂的婚姻在熊桂华的精心调解下复活了,社会又增添了一份和谐。

    像这样通过调解妥善化解纠纷的案件举不胜举,熊桂华就是这样,在民事审判工作中,用“耐心、细心、热心、诚心、公心”的“五心”调解法,化解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被评为“办案能手”的她,用公平、用正义,呵护肩上的天平不倾

    父亲、丈夫、儿子,她们一家三代从事司法工作,深知肩上扛着的是老百姓的信任和深深的寄托。“作为法官,一定要扛稳肩上的天平。” 熊桂华时刻牢记并践行着父亲的叮嘱。

    在长期的审判实践中,熊桂华体会到,大量的民事案件如果简单判决,就有可能会激化双方当事人的矛盾,影响社会的和谐与稳定。为此,熊桂华始终以 “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妥善处理了一批矛盾纠纷。

    2011年9月,熊桂华审理了一起民事纠纷案。原告李某的丈夫杨某,在途经南江县绕城公路时,被路过的转载机溅起的石头砸伤,并造成7级伤残,在申请赔付中,由于被告多达5人,互相推诿,始终达不成协议。在得不到赔偿的李某,情绪非常激动,多次上访。熊桂华在接到案件后,仔细梳理案情,从“情”字入手做工作,耐心细致地给双方当事人做思想工作,最终促使原被告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使可能激化的矛盾得以妥善处理,社会又增添了一份和谐,同时赢得了当事人对她高度信赖和好评。

    熊桂华同志正是以她“为社会伸张正义、替群众主持公道”的赤胆忠心呵护着天平不倾。近年来,她审理的1000多件案件中,全部在审限内结案,所办结案件中无上诉改判或发回重审案件,实现了零申诉、零缠诉、零上访。

    被称作“爱民法官”的她,似红梅、似春风,以实体公正扶助弱势群体

    “基层群众诉讼能力较弱,需要法官积极行使职权,加强诉讼指导。”陈燕萍这句话在熊桂华身上也得到了最真实最生动的体现。

    杨某的丈夫在一中心小学的预制构件厂因工死亡。杨某在悲痛过后,誓要拿起法律武器为丈夫讨个“说法”。被告中心小学及它的预制构件厂对原告要求的10余万元的赔偿金额及主体资格有异议。熊桂华受理此案后,通过调查了解,杨某有一对分别12岁、1岁的儿子,困难多,负担重,诉讼能力弱。从开庭前到开庭后,熊桂华多次做了调解工作,但双方终因分歧太大调解失败。她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情况下,依法判决被告败诉,维护了原告合法权益。判决后,她又耐心对被告释法明理,被告心服口服,决定按判决履行赔偿义务。该案从受理到审结仅用了50天。

    赢了官司,拿到了赔偿款的杨某激动地说:“我以为我们孤儿寡母的,打不赢有权有势的单位,没想到熊法官能为老百姓作这个主。”

    熊桂华的一言一行震撼、打动了许多当事人的心。但当事人表示感谢时,熊桂华对当事人说得最多的一句话是:“我现在给你解决纠纷,充其量是分工不同。”

    被视为“女包青天”的她,严自律、不徇私,永葆心灵一片净土

    熊桂华同志时常告诫自己:“当法官要耐得住清贫,要永葆心灵的一片净土,不能做那种让人戳脊梁骨的人!”平实朴素的一句话,道出的却是她三十余年来始终坚持的“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办案”的人生誓言。

    许多民事案件,当事人往往胜诉心切,托人、找关系、请客、送礼,想尽快把官司打赢。2010年初,她审理了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原告在起诉后,特地找来和他比较要好的同学,多次登门说情,想让被告赔偿不合理的损失。接手该案几天后,她无意中发现,自己的手机卡上竟多了500元钱。她转念一想,此款一定与自己的同学有关。于是,第二天她将那位同学通知到法院,在证实了情况之后,熊桂华同志一边当场将500元钱退还给同学,一边严厉地告诫她:“你我同样从事法律工作,为什么?偏偏是你给我出了这么一道难题?左手是公正司法的承诺,右手是亲如姐妹的友情,你让我怎么取舍?!”一席话说得同学满脸通红,羞愧而去。在长期的审判工作中,熊桂华同志曾数次面临这样难堪的局面,由于她坚持原则、不徇私情,确实得罪了少数人;但由于她公道正派、秉公办案,也赢得了无数当事人好的口碑。

    辛勤的汗水,换来的是甘甜的乳汁。在领导和同志们的关怀和帮助下,凭着公正司法的坚定信念和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熊桂华于2005年被省高院评为“办案能手”,2007年被市政法委、市委组织部等评为“政法工作先进个人”,2009年被南江县委县政府评为“诚实守信道德模范”,2010年3月被四川省妇联授予“四川省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2012年3月四川省妇联授予“全省三八红旗手标兵”荣誉称号,并多次被评为本院和全市法院系统先进个人。

    虽然只有三年就退休了,但是熊桂华更是巾帼不让须眉,依然坚守在工作岗位上,继续在审判岗位上书写着一位优秀女法官的壮丽篇章。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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