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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法院“调解大王”魏钰玺当选县政协常委
发布时间:2012-04-13 15:54:07


     光明网讯(通讯员 赵全文)   4月11日上午,在政协鲁山县九届一次会议上,河南省鲁山县法院“调解大王”魏钰玺同志当选为新一届政协常委。

    魏钰玺,现任鲁山县法院民二庭副庭长,2006年至今连续6年被县法院授予“调解能手”荣誉称号;2009年度,在全市法院“调解年”活动中被平顶山市中级法院评为先进个人;2011年度,被鲁山县人大常委会授予“人民满意法官”,被河南省高级法院荣记个人二等功,在河南省第二届“调解之星”评选活动中被授予“巾帼调解标兵”。

    魏钰玺同志从事法院工作13年来,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始终怀着对人民司法事业的无比忠诚,怀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开展工作;她扎根基层,爱岗敬业,大胆创新,总结摸索出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民事调解工作经验,三年间所办300多起案件除1起判决结案外,其余全部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被群众亲切称为“调解大王”。2011年11月30日《平顶山日报》以《以柔克刚、甘之如饴——记鲁山县法院调解能手魏钰玺》为题、12月2日《河南法制报》以《3年只写过一份判决书》为题,对她的事迹进行报道,在社会各界特别是法院系统引起强烈反响,平顶山市中级法院院长郭保振、河南省高级法院院长张立勇分别作出专门批示。2012年2月28日,《人民法院报》以《调解能手的传奇故事》为题,整版刊发魏钰玺同志的先进事迹,在全国法院系统引起强烈反响,张立勇同志再次作出重要批示。2月29日,平顶山市中级法院作出了《关于在全市法院开展向魏钰玺同志学习的决定》。3月1日,鲁山县法院作出了《关于开展向魏钰玺同志学习的决定》。3月23日,鲁山县委作出了《关于在全县深入开展向魏钰玺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

    据了解,魏钰玺同志当选县政协常委后表示,自己一定会珍惜这一荣誉,并以此为新的起点,立足本职、开拓创新、以民为本、真情调解,公正办案,以耐心化解纠纷,以真情赢得信任,为构建和谐鲁山做出一名人民法官应有的贡献。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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