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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内两次结婚两次离 婚姻岂可儿戏
发布时间:2012-04-17 15:54:50
光明网讯(通讯员 张小涛)
杨梅和胡胜夫妻俩把婚姻当做儿戏,先后两次结婚又两次离婚,不仅给对方造成了伤害,还给年幼的孩子将来的生活蒙上了一层阴影。办案法官奉劝大家:婚姻大事应考虑周全、谨慎行事,不能说结就结、说离就离。
2005年,杨梅和胡胜经人介绍建立了恋爱关系并登记结婚。2007年双方协议离婚,后双方都没有找到更好的归宿,觉得还是对方比较适合自己,2010年5月26日两人又登记复婚,2011年4月生育一子,在怀孕期间,双方关系恶化。杨梅向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婚姻自由。现杨梅要求与丈夫胡胜离婚,胡胜同意离婚,本院应予以准许。婚生子不足一周岁,在有利于保护子女成长的前提下由杨梅抚养较为适宜。胡胜应每月支付孩子抚养费500元,至孩子独立生活止。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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