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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儿被狗咬伤外婆吮吸遭传染 狗主全担责
发布时间:2012-04-18 08:37:55


     光明网讯(通讯员 汪严冰 蒋蓉)   四月春光明媚,正是踏青的好时节,徐婆婆本想带着外孙小杰感受春天的气息,却不料小杰被狗所伤,而自己也因吮吸外孙的伤口不得不注射狂犬疫苗。对于二人接种狂犬疫苗的费用谁来承担的问题,安徽省宁国市人民法院一审作出判决,饲养人承担小杰全部医疗费及徐婆婆30%的医疗费。

    2011年3月23日下午,徐婆婆带着孙子小杰在其居住的宁馨花园公共绿地上玩耍时,被李某饲养的宠物狗咬伤左手虎口部位并出血,徐婆婆护孙心切,情急之下用口吮吸小杰伤口处,并要求李某带小杰打狂犬疫苗,但遭到李某的拒绝。后徐婆婆也因吮吸过小杰的伤口,二人前往宁国市疾病预防中心接种了狂犬疫苗及破伤风免疫球蛋白。徐婆婆家人认为,由此造成二人的经济损失应由李某来承担。李某同意支付小杰的医药费,对于徐婆婆医药费,李某认为小杰是被狗咬伤,不是被毒蛇咬的,徐婆婆作为成年人不当使用口吸伤口,是人为失误扩大事件的损失,故不愿意承担。

    法院审理过程中,主办法官始终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最大限度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在调解无果的情况下,依法作出判决:李某在其居住的小区内饲养宠物狗,未采取安全措施,给他人造成损害,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故对小杰主张的医疗费予以支持。徐婆婆不当使用口腔吮吸小杰伤口,造成其亦被注射狂犬疫苗和免疫球蛋白,对该损害有其一定过错,但考虑到外祖母在情急之下对小外孙的怜惜之情,酌定李某赔偿其医疗费的30%。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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