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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社会下我国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新路径
作者:罗光辉   发布时间:2012-04-18 09:17:10


    【摘要】:

    随着人类文明的不断进步和发展,互联网作为20世纪的一项重大基础性科学发明,对人类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产生了重大而深远影响。目前我国互联网普及率超过世界平均水平,中国已不容置疑地进入了网络社会。网络社会的到来,使网络成为公民政治参与的重要载体,也使网络监督已成为公民行使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的有效手段。为了拓宽人民群众参与反腐倡廉的渠道,更好地了解社情民意、回应社会关切。本文拟从“网络反腐”的视角来探讨,网络社会下我国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新路径,以期对新形势下我国反腐倡廉制度的建设和发展有所裨益。

   【关键词】:网络社会    网络反腐    反腐倡廉

    世界上唯有两样东西能让我们的内心受到深深震撼,一是我们头顶上灿烂的星空,一是我们内心崇高的道德法则。——康德

   【正文】:  

    随着现代科技的发展和网络时代的到来,网络舆情已经越来越引起党中央和中央纪委的高度重视。胡锦涛总书记曾经指出:“互联网已成为思想文化信息的集散地和社会舆论的放大器,我们要充分认识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兴媒体的社会影响力,高度重视互联网的建设、运用、管理”。当前网络监督已成为公民行使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的有效手段。网络技术的发展为公民政治参与提供了新的技术条件,激发了公民政治参与的热情,拓宽了公民参与的渠道,培育了参与型政治文化基础。网络监督逐渐兴起,网络反腐应运而生,并且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新现象。

    一、网络社会下网络反腐的形势与特点

   (一)网络社会的含义及其特征

   “网络社会”,可以界定为一个依靠互联网协议的各种技术在便利而交互的信息传递基础上形成的虚拟公共空间。在这个虚拟的公共空间中,海量的信息包括文字、图片、广播、视频在内的各种文件,采取数位的形式以光速在网络上进行着传输。通过这样一种新型全球性媒介,人们可以快速地获得丰富多样的信息,便捷地进行交流,从而为信息传递和社会交往带来了空前的开放性、互动性、平等性和迅捷性,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现实社会的种种樊篱,塑造了网络社会匿名性、开放性、平等性、松散性、扁平化及去权威化等基本特征。

    我国网络社会的形成,与我国网络发展表现出的新特点紧密相联。新时期我国网络呈现四大新特点,其中表现在信息形态方面,就是信息传播以文字形式为主向音频、视频、图片等多媒体形态转变。目前我国网上音视频等多媒体信息占互联网流量的50%以上,信息发布表现形式十分丰富。在应用领域方面,我国互联网正从信息传播和娱乐消费为主向商务服务领域延伸,电子商务迅速发展,互联网开始逐步深入国民经济的更深层次和更宽领域。在传播手段方面,传统互联网正在向移动互联网延伸。随着3G网络的发展,手机上网正在成为新潮流,基于移动互联网的新媒体形态不断涌现,移动互联网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大大拓展了网络信息的传播渠道。因此,随着我国互联网整体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网络已日益深入渗透到我们社会生活各个领域,深刻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和生产方式,中国已经进入了网络社会时代。

   (二)网络反腐的形势及其特点

    随着现代科技的发展和网络时代的到来,一种新的监督形式也应运而生,这就是网络监督和网络反腐。从网络监督问世之日起,就表现出其特有的新鲜活力和巨大威力,自2008年被称为“网络反腐年”以来,从“天价烟”“贫困县女检察长开名车”到“局长日记”等众多由网民曝光的社会事件层出不穷,网民通过网络实现了自己的监督权利。人民网舆情监测室在分析2009年77件影响力较大的社会热点事件时,发现由网络爆料而引发公众关注的有23件,约占全部事件的30%。胡锦涛总书曾指出:“互联网已成为思想文化信息的集散地和社会舆论的放大器,我们要充分认识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兴媒体的社会影响力,高度重视互联网的建设、运用、管理”。党中央和中央纪委非常重视互联网在加强监督方面的积极作用,并切实加强了反腐倡廉舆情网络信息收集、研判和处置工作。全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每天都有专人搜集网上舆情,在对待网络反腐问题上,高层的态度相当鲜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也越来越重视网络反腐,网络反腐的运用也越来越得到普及。省级纪检监察机关相继开通了信访举报网站,强国论坛、天涯社区等国内知名的互联网社区、论坛等也渐渐成为网民表达诉求、参与监督、反对腐败的平台。网络反腐已成为新形势下公民参政以及权力监督的重要形式。

    网络作为一种新兴的媒体工具,在反映民意、发挥舆论监督功能等方面具有其他媒体不具备的特点。因此,网络反腐与其他反腐方式相比有其不同的特点。

    1、公开、透明性。

    在反腐过程中,政府可以通过网络及时公布反腐工作进程,将涉及机密外的一切信息迅速公布于众,引导舆论动向,同时主动将政务透明化,自觉接受民众的监督,也让腐败分子无机可乘。

    2、快捷、高效性。

    网络将信息的传播速度大大提高,只要一条反腐的信息出现,将会迅速地传播至全国各地的任何一个角落。这大大减少了传统信访繁冗复杂的程序,节省了上传下达的时间,降低了中间过程人为因素干扰,同时为反腐工作赢得了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

    3、低成本、隐蔽性。

    网络具有虚拟性,网民可以拥有自己的网名,即举报者无需实名,身份是可以隐藏的。网络反腐没有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举报者不必在现实中耗费精力和财力进行上访。

    4、直观、互动性。

    网络兼声音、图像、动画、文字于一体,可以全方位地为反腐工作提供更加具体直观的证据,逼真地展现腐败分子的罪恶行径,引起全社会的共同关注。另外,网络媒体的传播是交流互动的。政府可以通过设立各种平台,公布政府的工作进程,听取公众的意见;同时公众也可以直接参与新闻报道,自由发表观点与言论,这就实现了双方的沟通与交流,大大推动了反腐工作的进展。

    二、当前网络监督、网路反腐存在的问题及不足

   (一)网络反腐尚缺乏系统的法律支撑。

    目前,对网上举报、网络监督、网上反腐,没有一个系统的法规和条例来规范,因此,也就没有统一的运作程序、没有统一的工作流程、没有统一的接纳和反馈机制。更为重要的是,目前我国还没有专门的保护网络举报人的法律,一旦举报人受到打击如何处置?同样,如果属于诬告,如何保护被举报人的合法权益,还其清白?虽有些相关的规定散见于各部门法规当中,但缺乏实际可操作性,所以举报人遭到打击报复的事情屡有发生,而被举报人被诬告的现象同样也时有发生。

   (二)泛滥的“人肉搜索”容易侵犯他人隐私。

    网络反腐有着传统反腐手段所不可比拟的优势,然而它的弊端也是不容忽视的。其匿名性可保护检举人的权益不受损害,可这个特点也极有可能被某些居心叵测的不法分子加以利用而对他人进行恶意造谣、诽谤。一旦证据与事实不符,不仅浪费相关部门人员的精力及财力,也会打扰到被检举人的生活,损害他们的名誉,但检举人却可逍遥于法律的惩戒之外。即使网民的心态是善意的,他们的目的就是不遗余力地反腐败,可在他们高谈阔论,将某些消息散播得漫天遍野时,在无心之间,他们却伤害了被检举人身边的亲人朋友,并且事实上有很多信息未得到证实便开始在网上泛滥,造成他人无谓的困扰,也会淡薄人们的法律意识。

   (三)网络信息容易泄露反腐机密,容易打草惊蛇。

    网络信息容易泄露反腐机密。网络特别是公共网络的最大特点是公开透明,信息容易广泛流传,而有些网民又热衷于在公共网络上举报,但有时效果适得其反。由于网络监督和网络反腐很大一部分是在网上大张旗鼓地公开信息,这样容易打草惊蛇,让被举报对象及早准备,事先串供或销毁证据,订立攻守同盟,导致很多事情查不实也无法查实。这样不但加大查处难度,反过来被举报人会告其诽谤,司法机关只能追究举报人的诽谤责任,反而使举报人陷于被追究诽谤责任的被动地位。由于缺乏相应法律规范,一旦发生纠纷也难以处理。

   (四)真实性得不到保证,过于泛滥调查核实困难。

    许多网络举报人出于不同的目的和动机,有的捏造事实、有的扩大事实,有的随意传播道听途说的消息,基于网络虚拟性的特点,其个人身份、举报内容的真实性上可能都存在一定的问题。同时,网络使用方便,网民较多,因而在网络上发布的言论非常多,如果都要对每一条信息进行调查核实还做不到,工作量是相当大的。再加上一些网民的不负责任的乱发布信息,导致太多太滥,无法进行有效的调查核实。还有本身一些信息就带着私人恩怨来的或虚假的,也没有必要去核实处理。

   (五)受理解决的机制还不健全。

    目前在网络上反映民意的积极性非常高,都习惯于在网上评价、揭露一些人和事,但是受理这类网络语言的机制还不完善,没有作为重要的事情来抓,没有形成一种解决机制。一旦网上出现了不利于自己的言论,就采取删贴甚至查封ID,并对发贴者进行跟踪、报复,对网民反映的事情根本不去理会,不去认真地调查核实,没有从深层次去考虑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

    三、网络社会我国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新路径

    网络反腐的背后所体现的,是政府善治的深刻含意。善治的过程就是一个还政于民的过程,网络反腐也就是国家权力向社会的回归,是通过一个法定的渠道,让每个公民都能平等有效地充分参与国家的政治生活,监督国家机关的权力运行。新形势下要创新我国的网络反腐制度必须遵循以下路径:

   (一)加强网络反腐立法。

    由于网络反腐在我国是新生事物,制度化程度相对较低,在一定程度上起规范和引导作用的法律法规还处于空白状态。一些网络反腐问题可以通过技术手段予以解决,而另一些问题则必须通过法律手段加以规范。政府网络反腐需要制度与程序的建设,民间网络反腐更需要法律的支持。政府要扮演制定法律与法规的角色,引导民间反腐在法律法规的约束下有序进行。民间网络反腐是一种舆论监督,必须在宪法与法律的规制下,但也要保持其应有的独立性与自由性。

   (二)建立健全网络反腐的工作和运行机制。

    首先要确立好网络反腐的平台,要高度重视网络举报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充分发挥全国纪检监察统一举报网站的重要作用,切实加强管理,完善网络举报法规制度建设,健全网络举报受理机制,完善线索运用和反馈制度。要继续推进全国纪检监察网络举报系统建设,完善中央、省、市、县四级统一的纪检监察网络举报体系。其次在于出台网络反腐规范性文件,尽可能规范网络举报、办理、时限等问题,使网络反腐渠道更加畅通。再次在于如何管理网络传输的信访举报信件,对网络信访的管理需要重点考虑,做好电脑密码保护,严防资料外传。最后,要组建专门机构,专人管理。

   (三)建立健全规范的网络信访案件核查制度。

    分辨真假信访举报信息,避免浪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还要加大办案力度,加强与网络举报人的信息、线索的交流与沟通,从而有效、快捷地打击腐败。逐步将纪检监察各项工作移植到网络平台之上,建立起集教育、制度、监督功能于一体的惩治和预防腐败的网络工作新机制。

   (四)努力完善网络舆论监控系统。

    把握反腐倡廉网络舆论引导的特点和规律,完善网络舆论监控系统。要在引导和宣传的具体方式方法上下工夫,积极引导网络反腐。要加大信息化建设投入,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硬件建设,优化软件服务,为网络反腐发展打下坚实的物质和技术基础。反腐倡廉网络舆论要“在引导中端正”、“在端正中弘扬”、“在弘扬中贴近”。通过技术手段从海量的网络信息中及时准确地检测到目标舆论,并过滤和屏蔽非理性舆论是引导网络舆论的重要前提。

   【结语】:

    网络反腐作为一种新兴的反腐形式,在我国才刚刚起步,在很多方面并不尽如人意,存在这样那样的缺憾和问题,也受到过可能还会继续受到来自各方面的质疑,但是网络反腐作为社会监督的重要手段和广阔平台已是大势所趋。新时期,在反腐倡廉建设中我们必须明确:网络反腐不是万能的,但没有网络反腐则是万万不能的。在思想上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在工作实践中充分预测和分析网络反腐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研究、积极应对,采取多样化系统化的应对措施,制定科学管用的制度措施,不断完善我国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不断增强新时期网络反腐的针对性、有效性,为我国反腐倡廉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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