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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以裸照敲诈前女友父母两万元未遂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2-04-19 08:58:54
光明网讯(通讯员 杭延生 汪国振)
近日,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刑事案件,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杨磊有期徒刑二年一个月。
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5月,被告人杨磊与被害人张某建立恋爱关系。2011年12月,因二人关系被张某的父母得知后而遭到反对,被告人杨磊便对张某的父母产生了仇恨心理。2012年1月,被告人王磊多次给张某某的父母手机发短信,以有张某某的裸照为由索要两万元人民币,同时将张某的裸照发送到自己的空间上和张某父亲的手机上,并声称如不给两万元就将张某某的裸照公开。 法院认为,被告人杨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揭发被害人隐私、毁坏被害人名誉相威胁,强行索要数额巨大的公私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因被告人的敲诈勒索行为并未使被害人交付财物,故被告人王磊的行为系犯罪未遂。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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