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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高院号召全省法院干警争做“学习型法官”
作者:杨成会 发布时间:2012-04-19 11:05:06
近日,陕西省法院作出决定,对入选“全国法院十大调解案例”的商洛市商州区法院和在全国法院第二十三届学术讨论会上获得一等奖的论文作者姚建军进行通报表彰,并给予物质奖励。
第一届全国法院优秀调解案例评选结果3月10日揭晓,商洛市商州区法院报送、省法院推荐的黄浩翔、赵伟等刑事附带民事抢劫案调解案例被评为“全国法院十大调解案例”。在这起案件的调解工作中,商洛市商州区人民法院严格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以人为本,能动司法,通过附带民事诉讼调解工作,既满足被害人亲属的合理诉求,又依法对悔罪的被告人从宽处罚,既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又达到了对被告人加强法律教育、感化的目的。这个案例,代表了省法院近年来狠抓调解工作取得的可喜成果,为全省法院赢得了荣誉。 近年来,商洛市商州区法院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下大力气探索新形势下调解工作的规律,建立全程调解机制,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结案率保持在70%以上,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结案率保持在97%以上,有效推进了“案结事了”。该院探索多元化解纠纷模式,建立“三调联动”机制,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当地、化解在萌芽状态;建立专业调解机制,在法院成立了诉前调解中心,在基层法庭辖区设立了42个调解工作室,在商州区劳动仲裁委员会和商州区交警大队也设立了调解工作室,指导村级调解工作316次,诉前调解案件213件;建立社会调解机制,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调解,邀请当事人亲友或在当地威信较高、公道正派、法制意识强的人士与调解人员一道调解纠纷,达到了“调解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有力地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商州区法院不仅狠抓调解工作,还十分注重总结调解经验,选编上报典型案例。在省法院安排部署优秀调解案例征集工作后,该院积极认真及时开展案例选编、报送工作,案例报送数量和质量均居全省法院前列。 西安中院姚建军同志,热爱调研工作,多年来积极参加学术研讨活动,潜心研究审判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注重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精心撰写学术论文。该同志自参加全国法院第十九届学术研讨会至今,连续五年有十余篇论文获奖,其中,在全国法院第十九届、二十届、二十一届学术研讨会上分别获二等奖一篇;在第二十二届学术研讨会上获二等奖一篇、三等奖三篇、优秀奖二篇;在第二十三届学术研讨会上获一等奖一篇、优秀奖四篇。其中《电子商务时代的挑战——网络交易平台及竞价排名商标侵权问题探究》一文,角度新,有理论深度,解决实际问题的对策建议有建设性、针对性强,在全国法院第二十三届学术研讨会上荣获一等奖,实现了我省法院在全国法院学术研讨会上一等奖“零的突破”,为陕西法院争得了荣誉。 省法院在表彰决定中希望全省法院向商洛市商州区法院学习,不断推进调解工作,并注重总结审判工作经验,重视典型案例选编、报送及运用工作,在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中激发法官干警创新的热情和干劲,促进审判、执行工作水平全面提升,为推动全省法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做出新的贡献。同时,号召全省法院法官干警向姚建军同志学习,争做“学习型法官”,争创优秀调研和学术成果,为全省法院各项工作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持;全省法院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学习,争创“学习型法院”,努力营造良好的调研和学术研究氛围,为法官干警创造良好的学习、调研和写作条件,激发热情,鼓舞干劲,努力形成一大批优秀调研成果,为推动全省法院调研和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做出新的贡献。 来源:
光明网综合
责任编辑:
孟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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