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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人大代表建议办结率见面率均实现百分百
发布时间:2012-04-19 11:09:08


     光明网讯(通讯员 陈辉 元春华)   “2007年至2011年,全市两级法院共接待人大代表来访588人次,邀请人大代表旁听案件庭审1391人次、视察法院949人次,对代表建议的办理做到办结率、见面率两个100%。”

    在4月17日召开的江西省抚州市人大内务司法暨对口联系部门工作座谈会上,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肖京华以《切实做到三个强化全面促进审判工作》为题,介绍了该院接受人大监督的经验做法,获得与会代表的一致好评。

    这“三个强化”包括,强化制度保障,增进接受监督的自觉性。以制度建设为先导,先后制定了《关于接受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监督的实施办法》、《关于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的意见》等6项工作制度,完善了办件的程序,加强了督查催办,把办理人大转办件纳入岗位目标管理,制定了严格的奖惩措施。院党组不定期听取工作汇报,院领导亲自调度、过问人大代表关注的案件,设立专人负责与人大进行工作联络,为接受人大监督提供了坚定高效的制度保障和组织保障。强化报告工作,增进接受监督的针对性。认真落实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起草法院工作报告时,均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反复斟酌,平均每个报告修改达6稿以上,并提前呈请人大常委会审阅,力求报告客观、全面、准确。会议期间,委派院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到会旁听审议意见,认真解答人大代表及人大常委会的咨询。在市人大闭会期间,积极配合人大常委会开展各项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法律监督工作,并针对重点工作进行专项报告。去年,法院就刑事案件量刑规范化改革工作向人大常委会作了专项报告,并根据审议意见进行了整改,刑事上诉案件明显减少,改判和发回重审率与前三年的平均数相比下降了9.9%。强化联络沟通,增进接受监督的广泛性。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视察法院,通过听庭、评议、座谈,促进司法公开。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担任司法监督员、人民陪审员,不断增强司法透明度。去年,市法院特邀了部分市人大代表参与“百万案件大评查”活动,一批涉诉信访案件在人大代表的大力支持下得到有效化解。

    据了解,2007年至2011年,全市两级法院共接待人大代表来访588人次,邀请人大代表旁听案件庭审1391人次,走访人大代表3788人次,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法院工作949人次,聘请人大代表担任特约人员,参加司法监督活动104次,对代表建议的办理做到办结率、见面率两个100%。今年2月,在市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获得全票通过。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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