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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亩承包草场林地遭破坏 乡政府赔偿34万元
发布时间:2012-04-19 13:38:45
光明网讯(通讯员 托乎提 孙红军)
近日,新疆疏附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由特殊主体造成财产损害赔偿而引起的纠纷案,经过法官耐心细致的司法调解,双方矛盾得以化解,至此该案圆满的划上了句号。
原告莫某和玉某系兄弟关系,两人共同承包了被告疏附县某乡政府及村委会集体所有的草场、林地共1100亩。2009年原、被告双方发生纠纷,被告某乡政府采取不当的方式,造成原告的500亩草场、经济林干涸、枯萎,使原告遭受了经济损失。 疏附县法院受理该案后,深入调查了解,翻阅相关资料,依法组织调解,原、被告最终达成了一致调解协议,原、被告双方签订的承包合同继续履行,由疏附县某乡政府及村委会共同赔偿原告莫某、玉某各项损失共计344040元,两原告以需上缴的承包费和被告应付该赔偿款相抵,合同到期自动终止。 鉴于原告莫某身患残疾,加上家庭经济困难,为切实解决当事人的实际困难,该院为原告免交诉讼费3650元,充分体现了“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司法理念,让群众时时处处感受司法关怀,达到构建和谐社会的目的。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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