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通讯员 董淑璇)
天下无难事,只怕有心人。近日,江西省会昌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的案件,在该院组织合议庭调解后,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不仅妥善解决历时10年的借贷纠纷,而且成功挽回原、被告双方40年的深厚友情。
本案主要事实:原、被告系同学关系,多年感情深厚。2002年2月6日,被告欧某向原告黎某借款48100元,双方因同学感情,未约定还款期限。2004年原告黎某要求被告欧某还款,之后被告欧某陆续共付给原告黎某22000元。剩余借款一直没有还清。2011年8月,原告在多次索要无果的情况下,诉至会昌法院,请求法院判决被告欧某归还本金26100元以及协商确定的利息3900元,至此,原、被告双方长达40年的友情彻底破裂。
该院受理后,考虑原、被告双方关系特殊,有着多年的感情基础,借款数量不多,遂组织合议庭对该案进行调解。起初,双方情绪激动,见面后发生争执。在主审法官和人民陪审员的耐心疏导下,双方渐渐平静。主审法官向双方讲明法律规定,人民陪审员则从道德、感情方面开导原、被告,经过合议庭的几番努力,原、被告终于冰释前嫌,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欧某将于2012年6月5日前付清欠款及利息,共计3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