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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生儿子无孝心 八旬老妪法院获亲情
发布时间:2012-04-19 15:37:20


     光明网讯(通讯员 高胜敏 袁易术)   “法官就是我的暖心人,你们真比我亲生儿女还亲啊。”近日,年逾八旬的卢老太接过法院扣划抚养费的银行存折,连声向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表示感谢,并流下了激动的泪水。

    卢老太出生于1930年,膝下有两女一儿。83岁的高龄,本该是颐养天年的年纪。然而儿子不守孝道,却让老人衣食无着,伤透了心。2003年7月老人忍无可忍,一纸诉状将亲生儿子告上了法庭。在法官的悉心调解下,最终卢老太与儿子邹某达成了赡养费支付协议,由邹某每月支付赡养费97元。让卢老太没有料到的的是,儿子邹某竟然连调解协议约定的义务也不履行,一直拖欠自己的“活命钱”。

    “儿子不养亲生父母,实属不该。法院生效文书拒不履行,更是可恶。阿婆,您放心,我们无论如何也要帮你讨回公道!”执行法官袁易术听完老人陈述,当场立下了“军令状”。

   送走卢老太太,执行法官马上找来了老人的亲生儿子邹某。没想到,邹某一到法院反而向法官哭起了穷,表示自己无力支付赡养费。“羊羔能够跪乳,乌鸦尚且反哺。你的父母为了让你长大成人,节衣缩食、悉心照料,吃了多少苦,受了多少累,现在她年老了,作为对父母养育之恩的回报,赡养和孝敬父母不是应该的吗?"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既为人子,对父母行孝道应是最起码的行为标准,而且每个月才97元,怎能以没钱为由拒绝赡养父母?限你在明天之前将赡养费准时交到法院,否则本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执行法官在对邹某严厉教育后下发了“最后通牒”。

    没有料到的是,执行法官在情在理的一番话却没有收到效果,邹某反而更换了手机号码,和法院玩起了“捉迷藏”的游戏。执行法官没有妥协,立即对邹某的情况进行细致调查。在了解到邹某在在某单位上班且领取工资的情况后,法官找到该单位的领导详细告知案情,并下发了扣划邹某工资的执行裁定书,决定每月从邹某工资中提取收入97元作为赡养费。同时法院还向邹某所在单位发送了司法建议书,要求该单位对邹某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理。在邹某单位的大力配合下,执行立案第三天卢老太便领到了法院扣划的执行款,邹某也主动向法院承认了错误。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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