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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后”少年一时贪念盗窃好友现金2000元
发布时间:2012-04-20 10:05:16
光明网讯(通讯员 叶琦)
俗话说“一失足成千古恨”,“90后”少年小李因一时起贪念盗走好友陈某某现金2000元,近日被江西省会昌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三百元。对于自己因一时贪念而做出的错事,小李后悔不已。
经审理查明,2011年8月3日下午3时许,刘某某与欧某某、文某某等人商量好在会昌县城石壁坑水库副坝处去偷正在那里游泳的陈某某钱包内的现金。到达后,三人分工由欧某某把陈某某邀到较远的地方游泳,文某某负责望风,刘某某将被害人陈某某放在摩托车摩托包内的钱包偷出盗得现金700元。刘的盗窃行为被当时正在该处游泳的被告人小李及其朋友李某某发现,刘就告诉二人钱包里还有很多钱可以再去偷一些。之后三人来到被害人摩托车处,刘某某再次盗得现金800元,被告人小李及其友李某某各自盗走现金2000元。另查明,在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小李退赃20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小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在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在庭审中认罪态度较好,且已退清赃款,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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