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讯(通讯员 龙琴)
为了争夺房屋的产权,孙女将祖母告上了法庭。近日,江西省万载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这起房产的继承纠纷,这对祖孙在法庭上握手言和。
王某与赵某系孙女与祖母的关系,王某父母于1983年10月在万载县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1984年12月生育了王某,由于性格不合其父母于1998年7月由万载县法院判决离婚,王某由父亲负责抚养,共同财产一套65平方米住房归其父亲所有,其母亲的应得份额抵作王某的抚养费。2002年6月,王某的父亲对离婚后所得的该套住房以其名义办理了房屋产权证。王某于2002年7月考上大学,大学毕业后一直在外打工,2006年2月王某的父亲突然因病去逝。其所遗留上述房屋的产权证一直由赵某保管,并一直以赵某的名义出租,2011年4月,赵某欲将此房屋出售而引发与王某的纠纷,王某一纸诉状将祖母告上法庭,状告赵某侵占其房屋,要求他们搬出房屋,并支付该房屋的租金共计1.5万元。另查明王某一直在外打工,未购住房。赵某系万载县某单位退休职工,在万载拥有一套单位半产权面筋71.4平方米的住房一套。
在了解事情的前因后果后,承办法官首先对当事人进行批评,原本是祖孙俩,却对簿公堂,听着就让人痛心疾首,希望两人珍惜用金钱都无法横量的亲情,生活中应互帮互助。最后,双方都同意调解,并一致认可该争议房屋价值12万元,经法官的细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房屋归王某所有,王某补偿赵某房屋款4万元,成功地化解开了祖孙二人心中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