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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M出故障存款被盗存 储户状告银行赔偿
发布时间:2012-04-23 11:01:14


     光明网讯(通讯员 曹明明 罗源)   因自己存入故障存款机的4000元现金非但没有存入自己的账户,反而被他人取走,孙女士将银行诉至法院,要求银行承担责任赔偿其损失的4000元。目前,北京海淀法院已经受理此案。

    原告孙女士诉称, 2012年2月8日中午11点30分左右,其在在海淀区花园路2号一层东侧某银行牡丹园支行室内自动存款机存人民币4000元,孙女士把钱存入机器后,在旁边的机器上打印存折时无信息显示,于是立即找到银行工作人员说明情况。工作人员给孙女士一个电话号码,让她拨打这个电话,接通后对方核实她的账号和姓名后称,确实有4000元进入孙女士的账户,可能是因为机器把钱吞了。等两个工作日该工作人员清点机器时,再转入孙女士的账户。第二天孙女士去银行打印存款信息,依然没有信息显示,其又拨打了上述电话。对方说,录像显示由于孙女士的操作失误,其放入ATM机的4000元被排在其后面的一个男士取出后又存入他自己的账户。

    原告孙女士认为,因为是在银行处办理业务,银行有义务保障客户的合法权益,因此向银行主张赔偿。为了获取当时的监控录像,孙女士还向法院申请了调查取证。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责任编辑: 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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