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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聋哑女孩公交车上一人扒窃一人掩护被抓现行
发布时间:2012-04-26 10:02:37


    光明网讯(通讯员 谢宗钧 毕勇)  两个聋哑女孩在公交车上合伙扒窃,下车逃窜时被群众抓获,近日,安徽省宁国市人民法院对这两个聋哑女孩的扒窃行为作出宣判,判处被告人高某和文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和六个月,并各处罚金2000元。

    被告人高某和文某都是聋哑人。2011年9月22日,被告人高某和文某预谋在公交车上扒窃,由高某负责扒窃,文某负责掩护。上午9时许,两人在宁国市区乘上一公交车伺机扒窃,后被告人高某窃得乘客饶某口袋内钱包一只,内有人民币206元。当两人下车准备逃窜时,受害人饶某发现钱包被偷,便大声呼喊“抓小偷啊!”路过群众听到后将两被告人抓获并扭送至公安机关。

    根据刑罚修正案(八)的相关规定,在公共场所扒窃,无论数额多少,均构成盗窃罪。被告人高某和文某均系聋哑人,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但被告人高某于2009年曾因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系累犯,应从重处罚。故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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