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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惑男子六年遭六判 屡犯屡判不悔改
发布时间:2012-04-27 15:59:19
光明网讯(通讯员 刘红连 童平华)
不惑之年六进宫,4月26日,江西省吉安县人民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杨建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5000元。
家住吉安市吉州区现年41岁的被告人杨建,原系工人。1992年杨建下岗后,整天不务正业,一心想些歪门邪道的事。1993年因犯流氓罪被判处拘役六个月,1995年因斗殴被劳动教养三年,1999年因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2002年因敲诈被劳动教养二年六个月,2007年因敲诈被劳动教养一年三个月。 虽然杨建已五进宫,但其法律意识的淡泊和好逸恶劳的性格并没有得到改变。2009年杨建劳教期满释放后仍不思悔改,梦想不劳而获。 2011年7月27日至9月17日,杨建在短短一个半月的时间里,先后7次以建筑工地需要水泥,假装先购买,待水泥运到后再低价转卖给他人的手段,共骗得7家水泥店的水泥46吨。经鉴定,46吨水泥价格为21830元。案发后,杨建被逮捕归案,开始了其六进宫的牢狱生活。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杨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方式骗取他人的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其当庭认罪,且已退缴部分赃款,有一定的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该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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