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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因停车起争执 倒霉保安被打又被车撞伤
发布时间:2012-04-28 10:16:49


     光明网讯 (通讯员 贾茹)   业主李滨(化名)违反规定停车,小区保安赵书保(化名)进行劝阻,反而遭致李滨的殴打,并在被打中不慎又被隗征(化名)驾驶的车辆轧伤,造成赵书保十级伤残。业主态度强硬,拒绝赔偿,赵书保无奈之下诉至法院,要求李滨、隗征、车辆所投保的保险公司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共9万余元。目前,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已审结此案。

    赵书保诉称,去年1月份,原告晚上在小区门口值班时,发现被告李滨违章停车欲制止,但李滨当时称其上楼取东西很快下来,结果到第二天上午李滨才下楼开车。原告上前与其理论,但李滨不但不听劝告,反而大打出手,殴打其头部、腹部多处,造成其多处软组织损伤。由于事发的地方位于小区路口,原告在躲闪被告时退到路面上,恰好被告隗征驾驶机动车行驶到该路口,因其他车辆遮挡,隗征无法发现原告,故将原告轧伤,造成原告右踝关节骨折,右腓骨下段粉碎性骨折。在原告拨打报警电话和120急救电话时,李滨的父亲、妻子均下楼,并对原告进行辱骂,给原告造成了极大的心理伤害。后原告被120送往医院救治,住院27天,花费医疗费1万9千余元,经鉴定为十级伤残。李滨被行政拘留7天并被处以罚款,但其拒绝赔偿原告损失。

    李滨认为,虽然其殴打原告,但是因为原告在说话中有辱骂他的言语,且故意拍打车的后视镜泄愤,因此其才出手打人,而且原告退到路面上并非其殴打所致,因此不同意赔偿原告的诉讼请求。

    隗征和保险公司均认为,隗征属正常驾驶,无法预料且无法看到原告退到路面上,应无赔偿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滨无故打伤赵书保,且在殴打中赵书保后退被车轧,李滨理应赔偿赵书保被打伤、轧伤的经济损失,同时,赵书保在处理此事过程中,确有不理智的行为,因此在一定程度上酌情减轻李滨的赔偿责任。隗征属正常驾驶,无责任,因此其保险公司应在其无责任伤残赔偿限额内赔偿原告的损失。

    最后,法院在核定各项损失后,判决李滨赔偿赵书保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等各项损失近4万元,保险公司赔偿原告损失1万1千元。



责任编辑: 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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