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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四个必须、五个制度”巡讲团江西宣讲
发布时间:2012-04-28 10:34:58


会议现场。
演讲现场。
    4月2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组织的“四个必须、五项制度”巡讲团到江西进行专场演讲。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方晓春和在昌的其他院领导,江西省委政法委、省人大办公厅、省信访局相关领导在江西高院主会场聆听演讲。

    此次巡讲活动是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岗位大培训活动,大力推动最高人民法院“四个必须、五项制度”全面实施,切实做好新形势下人民法院涉诉信访工作的重要举措。巡讲团成员从源头化解社会矛盾、心理疏导在化解涉诉信访中的应用、落实终结移交以及用真心倾情化解涉诉信访积案等方面做了精彩的演讲,既宣传了“四个必须、五项制度”,又传授交流了各地法院好的经验做法,具有很强的现实指导意义,有利于广大干警更加深入地领会和把握“四个必须、五项制度”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切实增强群众感情、改进司法作风,进一步提高立案、审判、执行、信访等各个阶段源头治理、多元化解和风险责任意识,最大限度地化解社会矛盾,实现人民法院涉诉信访工作的良性发展。

    演讲前,方晓春看望了巡讲团成员,并进行了座谈。

    江西高院全院干警在主会场参加了演讲。全省各中级法院、县区法院均设立了分会场,全体干警在分会场参加了演讲。



来源: 光明网综合
责任编辑: 孟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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