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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兄弟抢劫夫妇反遭拦截出手伤人
发布时间:2012-05-04 09:32:17


     光明网讯(通讯员 蒋祝新 吴昊)   被告人张林在其兄的提议下抢夺被害人金项链,遭到被害人夫妇的拦截,被告人为抗拒抓捕,与被害人夫妇进行厮打。最终,安徽怀远县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张林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3000元。

    2010年7月9日15时许,被告人张林驾驶摩托车载其胞兄张金窜至怀远县荆芡乡六孔闸附近,张金提议抢夺前方同向骑电瓶车的怀远县找郢乡找郢村妇女李青佩戴的金项链,被告人张林驾驶摩托车追上前,张金趁李青不备抢走李青的金项链,李青呼叫,正在前方的李青丈夫周州闻声,遂与李青拦截被告人张林二人,被告人张林伙同张金为抗拒抓捕,与李青夫妇厮打,后在群众帮助下,张金被当场抓获,被告人张林逃跑 。经鉴定:被抢金项链价值人民币3590元。

    2011年8月12日,被告人张林到怀远县公安局投案。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林伙同他人在实施抢夺犯罪过程中,为抗拒抓捕当场使用暴力,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被告人张林在共同犯罪过程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此外,被告人张林有投案情节,当庭自愿认罪,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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