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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二代”盗窃获缓刑 辩称是“拿”不是“偷”
发布时间:2012-05-07 09:13:11
光明网讯 (通讯员 汪克玲 蒋蓉)
家住安徽省宁国市的王某家境殷实,花钱大手大脚,没钱时便张口向父母当面索要。这种溺爱让王某认为 “先斩后奏” 的拿钱方式理所当然,更使其走上了犯罪道路。近日,安徽省宁国市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决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
2011年9月23日凌晨,被告人王某在宁国市某宾馆内趁同住的被害人李某熟睡之机,从被害人李某的手提包中窃得钱包1只(钱包内有1250元人民币,李某的身份证及银行卡等物品)、“三星”GT-I9003手机1部,价值人民币4100元。案发后,公安机关将赃物全部追回并返还给被害人。王某被捕后,声称自己只是“拿”了被害人的物品,以后会对李某解释清楚,当公安机关人员对其释明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时,王某才意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悔不当初。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老师,家庭是人生的第一课堂,正如古人云“养不教,父之过”。当今社会,人民的生活水平日益提高,每位父母都希望能满足自己儿女的愿望,但在满足其物质需求的同时,如果忽视对其进行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不能帮助子女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就会使他们误入歧途,后悔终生。 责任编辑:
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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