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好心提醒不领情 大打出手获刑罚
发布时间:2012-05-07 09:17:35
光明网讯 (通讯员 张行文)
村里刚铺好的水泥路,车辆不便在上面行走,好心的莫某好心提醒搭乘车辆路过的李某,李某不满莫某说话的语气,遂对莫某大打出手。近日,李某被广西壮族自治区武宣县人民法院判决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2012年1月13日18时许,莫某在本村大庙附近一家商店门前烤火,李某搭乘他人驾驶的二轮摩托车想从刚铺好的水泥路上路过。因路刚铺好,水泥还软,不能开车上路,莫某上前制止。李某不满讲话语气太重的莫某,遂与之发生口角,心怀不满的李某依然不解气,走到商店门前,拿起商店外面的一张小靠背椅子就用力朝莫某的头部连续砸了三下,致使莫某受伤。 事发后,莫某被送往医院,李某的家属代其赔偿了被害人莫某的医疗费和营养费,取得被害人莫某的谅解。后经法医鉴定,莫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 武宣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确已触犯刑律,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某犯故意伤害罪成立。被告人李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好,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李某的家属代为赔偿被害人莫某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莫某的谅解,确有悔罪表现,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武宣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王丹
|
|
|
|